第四十三章(第2/4页)

但现在已经过去三个星期了。风头已经过去了。时过境迁。她当然也该休息一下了。经过四月十七日还有之后的那番凶险、窝囊的折腾之后,她也赢得了一些好运。

她把棉球夹在左脚的脚趾间,继续涂着指甲。

没错,上帝或者运气又回到了她这一边。她终于设法查到了哈特的全名和地址——原来他就住在芝加哥。但她也得知,他最近不怎么在那儿;他经常出没于威斯康辛州,他倒是很清醒,但这当然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他正在孜孜不倦地找她,就像她也在找他一样。

他也找过其他几个人,而且显然是找到了一个。弗莱迪·兰卡斯特没再给她回电话和电邮。戈登·波茨也应该在哈特的名单之中,尽管他远远地躲在奥克莱尔。

蜜雪儿很谨慎,但并不慌张。她已经切断了她和四月十七日那件事之间的所有联系。哈特知道她用的是真名——他那天晚上翻了她的钱包,当然知道了——但想找到蜜雪儿·开普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于这一点她永远都是很确信的。

从十几岁起,蜜雪儿就善于窥测别人的生活,把别人哄得围着她团团转。扮无助、扮落魄、扮性感(多数是对男人,但必要时也对女人)。她目前与萨姆·罗尔夫住在一起,他是密尔沃基的一个富商(没人看到过、听说过或者是相信有过像他这么好的人了)。她驾照上用的是旧地址,她的邮件都是寄往邮局信箱的,四月十八号那天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信箱改了,旧的已是查无此人了。

至于那些能把她牵涉到蒙戴克湖一案的证据——还好,不是很多。她从那个可怜的格雷厄姆的卡车里盗走了所有包含她指纹的东西——她提供给哈特的那张地图,还有她的钱包。在蜜雪儿用她那可怜的“朋友”的鞋子换上她的长靴时,她用玻璃清洗剂把她那双菲拉格慕【注】擦了一遍(布琳,这双价值1,700美元的意大利真皮制品就这么扔了?上帝啊,我恨你)。

【注】:意大利顶尖皮鞋品牌。

当时留在蒙戴克湖的证据现在已经不构成威胁了。但有一个真正的风险还依然存在。这必须要加以清除。

而且今天就要动手。

蜜雪儿用电吹风吹干脚指甲,做得还不错,她觉得很高兴,但去不了美甲厅,还是让她很窝火,因为哈特不知所踪,她不得不深居简出。

她离开了奢侈的卧室,走进客厅,罗尔夫正和她的女儿特丽以及她的儿子布拉德福坐在沙发上,布拉德福七岁了,很瘦,不怎么爱笑,但他那一头金发谁看了都忍不住想摸一下。每次看到孩子,她的内心总是溢满了母爱。

罗尔夫的脸蛋和嘴唇长得挺讨人喜欢的,不是太让人讨厌。不好的一面,是他需要减去大约四十磅的体重,他的头发有一股丁香香水的味道,只是太浓了一点。她挺讨厌他身上的那个刺青。蜜雪儿总的说来并不反感刺青,可他却在他的腹股沟那里刺了一颗星星。一颗很大的星星。阴毛盖住了一部分,肚腩盖住了另一部分,这要看他坐的姿势了。

哦,拜托……

但蜜雪儿并不是一个怨天尤人的人,除非是她的剧本要求她去怨天尤人。罗尔夫的汽车货运公司让他有了大把的钱,从而也让蜜雪儿得以频繁地拿自己的身体以换取……这么说吧,以换取她想要的任何东西。

蜜雪儿特别善于发现像萨姆·罗尔夫这样的人——这样一些人们只是听说过、看到过或是相信有过的人。如果上帝给了你一身懒肉、一个念书或经商都很迟钝的脑子、一种奢侈的品位、一张漂亮的脸蛋和一副出众的身材,那么你个该死的最好就要有嗅出这种男人的本领,就像是蛇能嗅出一只晕头转向的耗子一样。

当然,你还得保持警惕。永远不能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