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西入大梁,为民请命!

当下,李洛下诏,废除孔洙衍圣公爵位,贬为庶人,以汉奸罪,与留梦炎、叶李、王积翁等人一起审判。

莫度早把汉奸们的情报递交上去。所以到第二天,象征性的审判结果就出来了。根本没给汉奸们辩解的机会。他们的所作所为,都被特察局掌握,其实也无从辩解了。

判处留梦炎、叶李、王积翁、孔洙四人,为乙等汉奸,除以腰斩之刑,三日后于开封马市行刑。

判处剩下八十三人为丙等汉奸,处以斩首之刑。

审判结果一出来,顿时整个开封城都轰动了。

之前权势熏天的什么留太师、叶相公,这下都要被处以极刑了。他们犯了汉奸罪,这罪名听着就让人犯恶心啊。

很多百姓一打听,才知道大唐汉奸罪地说道。

汉奸罪共分为甲乙丙丁四等。像张弘范这样,帮助鞑子屠杀汉人,攻灭大宋的大汉奸,那就是甲等汉奸,要被凌迟处死。

甲等汉奸多是武将,文官极少。因为文官很少直接参与屠杀和灭国。

像留梦炎和叶李这样投降鞑子,为鞑子出谋划策,为虎作伥,数典忘祖的大官,就是乙等汉奸,要被处以腰斩。

罪行稍小的丙等汉奸,就是斩首。

就是罪行最轻,影响最小的丁等汉奸,也要服苦役十年,再降籍为奴,永世为奴。

千万不能当汉奸啊。

很多人都对着汉奸罪名有了深刻的认知。

一时间,汉奸罪名臭不可闻,留梦炎等人被万夫所指,口诛笔伐,可谓彻底身败名裂。

“汉奸罪!就要杀!陛下圣明!”

“就是,没听人说么,要是当年没有那么多汉奸,这中原就不会被鞑子占了,我等也不会受了这么多年苦!”

“汉奸可恶,该死!”

判处结果出来的当天,莫度之妻留明姝求见李洛,请求开恩降低梦炎汉奸罪等级。

留明姝在大殿上磕头出血,以三品淑人诰命,换取族叔祖留梦炎斩首之刑。

唐主道:“国法为大,国法为公。孝义为小,孝义为私,不能以私废公。然,功臣之命妇,不忘恩义,彰显孝行,为罪人求情,其情可悯,无可厚非。朕看莫度有功于国,兼之留梦炎年高,酌情允其请,着有司改留梦炎为斩首之刑。”

腰斩和斩首同样是死刑,可那差别,还是很大的。这是乡野小民都知道的事。

留明姝悲喜交加,连呼万岁。天子看在夫君份上,允她所请,改了族叔祖为斩首,她也算尽了孝心了。而且天子还没有剥夺自己的诰命,真是皇恩浩荡。

至于怨恨皇帝斩杀族叔祖,留明姝从来没有这样的念头。身为莫度之妻,大唐诰命,她很清楚自己的立场。作为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她内心也很不齿族叔祖卖主求荣,侍奉蒙元的所作所为。

“臣妾万死,蒙陛下天恩,感激涕零……”留明姝俯首再拜谢恩,这才被松了一口气的莫度送出大殿。

他很清楚,要不是陛下重情念旧,看在自己的份上,是绝对不会下旨改判斩首留梦炎的。

李洛为何不铁面无私的准法堂腰斩之刑?

这么随便徇私好么?

因为他是天子。

哪怕后世以平等昌明自诩的西方和丑国,都还有特赦之名,何况封建专制时代?

可见,法律需要一定的弹性,这是被历史总结的经验。

凡事不能一刀切。倘若凡事按规定办事,那么就把问题简单化了。

好的法制,一定不是缺乏弹性的法制。

倘若一切按照法条,那么天子之权,天子之威又何以彰显?一点弹性都没有,那就是法为至尊,不是天子。

天子言出法随,本就是法。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不会凌驾人类情感之上,不会超出情感范畴之外。古今中外,皆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