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第二案(中)(第3/4页)

不,准确说,本案线索很多,阿娜特调查发现了很多线索。但是没有关键性的指向与线索。

本杰明道:“我看你也不是做侦探的料,连基本的侦探理论都不熟,真不知道是怎么过的侦探考核。”

虽然想反驳,但是袁忘必须承认本杰明说的是实话。在警校老毒教追踪和反追踪,在警校重点学习的是团伙犯罪。王胜教杀人。秦岚是神探,带过袁忘,但是神探不屑教基础的东西。袁忘的侦探底子还是警校那一套。

纽唐对警察的破案要求是比较低的。刑案有专门的CSI,也就是犯罪实验室。这些人大多是每一学科的精英与专家。警察在诸如昆虫学,有机化学,细菌学等问题上是不可能超越他们的。警察更注重审讯,追击,逮捕等实际工作。

秦岚真是瞎了眼,拉自己当徒弟。为什么?不对,自己能成为秦岚学生,能加入侦探联盟,走的是非一般侦探路线。自己为什么拘泥线索等等其中呢?

秦岚:你对现场第一观感:什么最不和谐?

袁忘:观感?

秦岚:狗的鼻子,人的脑子。观感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但是又包含了各种感官的一种真实存在的一种东西。鼻子闻到气味,眼睛看见东西,信息都是通过器官发现,传输到大脑,由大脑做出判断,这就是感观。融合各种感观在一起,对人、物和事形成一个综合性的观感。

秦岚:但是很多侦探却秉承逻辑与理论,对主观的观感无比排斥。这些侦探我称之为侦探。具备敏锐感观,又具备经验和理论的侦探,那就是我,神探,神探秦。

秦岚从不排斥主观和潜意识判断,他的理论是教导袁忘不要被主观和逻辑左右。不读书不行,死读书也是不行的。具体操作就要看个人,这就是秦岚认为的天赋。秦岚认为袁忘具备侦探天赋,但是知识储备和经验太少,这部分缺失不是短时间能补缺查漏。加之袁忘不沉迷于侦探职业,秦岚也没有太勉强,随便带了一段时间就让袁忘单飞了。

通俗点来说就是不讲道理,我第一感觉认为谁是坏人,那他就是坏人。而后我就努力去证明他是坏人,服从主观。在无法证明之后,我转而寻找其他线索,这就是推理和逻辑。核心在于,确立一个点。不一定指你怀疑的对象,也可能是你怀疑的凶器,怀疑的任何线索。

抛开一切后,袁忘怀疑的是牛奶。

要证明自己的怀疑,需要进行实验,袁忘再次把本杰明扔下,拿了自己和秦岚的餐盘走人。

“嘿!”本杰明不爽:“我不要做你的启明灯,明天我不和你说话,你听见了吗?”

……

今天是现场处决,晚餐之后大厅集合,一个个上去受刑。

今天的案情说明书相比昨天可谓五花八门,上去四个人,点了三名凶手。第四位直接是三凶联手作案。姜娜也在其中,查理甚至没有点评,问题都没问,直接Pass。

第五位被叫上去的是阿娜特,其提出了两位罪犯。第一位是在牛奶下安眠药的邻居红毛。但是红毛并没有杀人,作为派对中心人物,她没时间杀人。第二位凶手未知。阿娜特的理由,空腹喝牛奶并不好。她推测男女主人是在九点左右喝的牛奶,并非睡前喝的牛奶。因为药物作用,两位主人沉沉睡去。

阿娜特认为第二位凶手有可能是参加派对的人,也许听闻红毛下安眠药,于是潜入受害者的家进行盗窃。男女主人没有问题,都睡的很沉,但是他吵醒了小男孩,于是用枕头闷死了小男孩。他并不了解这家人,不知道还有一位女孩。

在杀死小男孩之后,出于某些目的,或者某些原因,他再杀害了男女主人,制造仇杀的迹象。或许是为了诬陷红毛故意杀人也未可知。阿娜特认为下安眠药肯定是生日派对的主角红毛。但凶手是谁,她没有一点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