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三位大导演帮忙打下手(第2/2页)

李寒则开玩笑的表示,既然如此的话,那三位何不留在这里,以后也同他一起卖菜?

三人听后自然是哈哈大笑。

菜卖完了,也该谈正事了。

李寒将菜摊收拾好,依然将摩托车留在这里。

而后和三人离开,到了上次那家茶肆。

罗恒首先表示,李寒的这首歌让他太过于震撼,他太满意了。

主题曲就是这首了。

李寒并不意外。

之后双方签订合同,罗恒支付了用作主题曲的版权费,税后六十万。

这是上一次就说好了的。

歌曲所有版权李寒之前就已经注册。

再之后,双方商议歌手的事情。

这首歌对于歌手的声线颇有要求,李寒表示歌手他要严格筛选,以确保这首歌能被完美演绎。

并且,歌手在声线达到要求的同时,自身品行还必须端正,行得正,坐得直。

毕竟,这是为岳飞唱的一首生命赞歌,绝不能让品行有问题的人来唱。

罗恒、梁成二人对此完全赞同,哪怕耽误一些时间,也要选出最适合演唱这首歌的歌手。

如何选择?

几人在商议。

罗恒、梁成、杜孟辉三人,初步选定了几位备选歌手,声线应该可以达到要求,品行完全没有问题。

请李寒最后定夺。

李寒表示,可以向几位备选歌手发出试唱邀请,愿意的话,就来试唱。

根据试唱效果,做出最后决定。

如果这几人中,没有让人特别满意的,就继续寻找。

三人同意。

又商量一番之后,试唱地点决定选在府南省省城。

省城同样有一座拍摄基地,只是规模和名气比不上横店,但在全国范围内也算出名。

选择省城的主要原因,自然是因为李寒离得近。

李寒要亲自去到现场,他对这首歌非常重视。

去横店的话,太远了。

随后,罗恒又表示,等歌手确定之后,他打算专门为主题曲举办一场发布会。

大型发布会。

以此来让这首歌出现在世人眼前,也为即将拍摄完成的电视剧造势。

李寒对此,自然没有意见。

正事差不多谈完了,时间还早。

杜孟辉提议,不如一起同游寻仙镇,等时间到了中午,再一起吃午饭。

罗恒、梁成二人欣然同意,李寒也没有意见。

付了钱,四人走出茶肆。

寻仙镇颇有些古朴,很多地方都保留着明显的岁月痕迹。

的确值得一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