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追逃(7)(第2/4页)

不知走出多远,谭广胜随意敲开一户人家,他精疲力尽,身无分文,就想讨一口水喝。

开门的是个女人,对于陌生男人的来访略显迟疑,但当她低头看见谭广胜流着血的腿和露出脚趾的鞋,又动了恻隐之心。她打开门,对他说,哥子,进来坐噻。

谭广胜的心脏狠一悸动,他乡异地,久违了的乡音。

“哥子,你喝茶嘛。”

接过一杯烫手的大麦茶,谭广胜心中涌现一股暖流,他像一截枯萎多年的木头,被这暖流浇灌得有了生机。

女人也是嫁过来的,多少年没回过家乡,所以同对这一口乡音特别亲切。 似乎对谭广胜也没有防备之心,实话实说,“我男人出切打工了,这屋头就我和我女儿。”

女人的灶台上还煮着东西,与谭广胜闲聊两句,问了问家乡的变化,转身又进了厨房。

厨房与客厅隔着一道帘子,淡绿色的底,碎花,素淡漂亮。

帘子后隐隐传来女人的声音,谭广胜竖着耳朵听了听——

“我看他这样子肯定是犯过案子的,我先举报他,再想办法拖住他……”

嘭一声,有什么东西在谭广胜的脑子里炸开了。他手足冰凉,浑身打抖,所有方才被焐热的血液都化作了最寒冷的冰碴子。这一瞬间,谭广胜想到耀武扬威的谭老板,想到永远骂他没出息的老婆,想到甩他嘴巴的那个工友,人善狗也欺,他毫不犹豫地从客厅的果盘里拿起一把水果刀。

女人刚一掀开帘子出了厨房,谭广胜就扑了上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恶狠狠地扎了对方十几下。积累发酵这些年的怨恨亟待发泄,他只想发泄。

女人的女儿原本在楼上做功课,听见异响便从楼梯上下来,一眼看见倒在血泊中的母亲,失声尖叫。

杀红了眼的谭广胜一不做二不休,冲上去一捂女孩的嘴,也朝她捅了十几刀。

淡绿色的帘子上全是血。杀死这对母女之后,谭广胜提刀进了厨房,他想看看女人是跟他的丈夫打电话报信,还是正跟哪个饶舌的邻居多嘴,结果却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屋中暗流涌动,女人打定主意,就步履轻轻地朝那个一脸凶横的男人走了过去……”

这是收音机里传来的一个男人声音。

谁能想到,曹孟德杀吕伯奢的故事竟会在千年之后重演,谭广胜怔在原地,呆若木鸡。

灶台上的干锅排骨正冒着热气,灶台边放着一台小型收音机。女人习惯一边做饭一边听收音机,方才他听见的那些话,其实是收音机里的《百家故事汇》。

他不知道女人有边听故事边做饭的习惯,他太敏感了,敏感到甚至没有听清故事汇里的女人说的是普通话,不是他的家乡话。

谭广胜木然地走出厨房,看见倒地的女人身边还有一些瓷碗的碎片,他数了数,正好三副碗筷。

他瞬间泪流满面。

善良的女人还想留他吃一顿热饭。

他却把这份善良杀死了。

谭广胜抹除了自己留下的指纹,卷走女人的一些私房钱与首饰,首饰装在一个银质的首饰盒里,看上去有些年月。他走得太匆忙,后来从报纸上得知,自己在现场留下了一只血脚印。

按说钱花光、首饰变卖之后,他应该很快把那个首饰盒也处理掉,以免日后被警察查到。但谭广胜没有。他一直鬼使神差地把这首饰盒藏在身边,以此提醒自己,要用余生偿还罪孽。

因为不以为然察觉的长短脚,谭广胜自知,自己鞋底的磨损特征十分独特。他听人说起“猎网行动”,又从陶龙跃那里旁敲侧击打听出来,足迹也有画像,什么磕痕、踏痕、跄痕、压痕,有时比DNA还精确,过去刑侦领域不重视这块儿,现在重视了,犯罪嫌疑人就跑不了了。

甚至他还看见民警为了灭门案在出租屋排查流动人口与劣迹人员,拿墨汁往地上一倒,让人随意一走,鞋模便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