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对大城市来说,十一点左右也不过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间段,酒吧KTV这个时候才最热闹,年轻人赶完场就去订好的酒店休息,或者是去网吧玩个通宵,像是美食街那边,一般要营业到凌晨两三点,如果人多,可能还要到四点左右。

大一些的火锅店有固定的营业时间,家庭式的小火锅店就没有这个讲究了,有钱不挣是傻子,像是烧烤店之类的,通宵也正常,早上五六点,等环卫工人工作了才开始打扫。

一条街之隔的美食街还在热火朝天的招到客人,明谦这边就已经打扫完了店面,提着一袋没吃完的食材准备打道回府。

只是一条街而已,整得跟汉河楚界差不多。

店面离家近,不用打车或者扫小电驴回去。

明谦看遥已经提了一会儿菜,就伸出手说:“我来提吧。”

遥连连摇头,斩钉截铁道:“那不行!我听我祖爷爷说,人族招人做工,做工的人什么都要做。”

明谦无语道:“……你祖爷爷是多少年前的遗老了?那是旧社会包身工吧?现在是新社会,工人是有人权的,把东西给我,不然明天就让你回老家。”

遥还是紧紧抓着袋子,像是正在被“逼良为娼”,就差“抵死不从”了,他可怜巴巴地说:“老板,我力气大,我真的能提。”

明谦头一次遇到遥这种上赶着被老板“剥削”的员工,无奈地说:“那你提吧,回去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总不能让人白做工。

明谦之前工作的时候,第二家公司的老板还真是把员工当自家长工了,征用员工的私家车,却从来不给车费和油费,举办活动的时候让员工是搬桌子搬水,还要接待客人,就连几个做财会和设计的女员工都跑不掉。

明明这些活也是劳动价值,但是老板不给钱,老板认为:“我给了你们工资,那么我让员工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至于加班费?做梦吧!不想干就走人,有得是人想来。

打官司?打就打,看是我耗得起还是你这个失业待业的人耗得起。

明谦在第一家公司实习的时候,实习期才一千六的工资,老板还对他说过:“明谦啊,你在公司也要多努力努力,多做点事,你想想你的房租,你的饭钱,这不都是公司出吗?”

一千六!在主城区就够租个带厕所的主卧,更别提车费和饭钱。

所以公司倒闭的时候,明谦就觉得太正常了,这样的公司留不住人才,一个没有人才的公司,剩下的员工也都没什么上进心,每天就想着怎么带薪拉屎,不倒闭才怪。

第三个公司的老板更抠,招人的时候有个清华毕业的学生应聘,这种高学历的优等生,多少公司求都求不来,但他老板只是让公司里的员工传阅一下,表达了一下自家公司有名校毕业生来投的骄傲感,然后就让HR不用考虑这种高材生。

因为名校毕业的贵啊!

哪怕现在要求的薪资不高,将来肯定也要要求高薪资,既然如此,就从源头堵住,不聘就行。

而且按老板的话来说,他们公司的活,初中毕业都能干,那干嘛要请高学历的?

所以老板用他聪明绝顶,秃了的脑袋瓜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只招应届的实习生,实习生一个月就给几百一千多,等到了要转正的时候,老板就会逼人走。

逼人走的办法也很骚,直接告诉别人,我们公司现在收入不行,你要留下也行,我给你转正,但是工资还是实习期的工资,或者你继续实习,不转正。

无论转不转正都这点钱,只是转正了公司给你交三险,连一金都不交。

实习生当然都走了,实习生都是正规大学毕业的,无论是本科还是专科,找个能填饱肚子有点盈余的工作都不难,干嘛拿你这连肚子都填不饱的三瓜两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