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满城尽是小汽车(第2/9页)

罗罹在一天一天研究纸张的同时,也在研究笔,毕竟有了纸张没有笔也没用。

罗罹原本是准备研究研究铅笔,结果他发现工艺有些复杂,光是笔芯的石墨,也得去城外面寻找,而城外现在实在不太平。

罗罹彻底改变注意,是无意间看到了通灵古族抱着的他们的伴生凶兽白玉蜗牛。

如同玉石一样白净的蜗牛,吐出来的口水却是漆黑得如同墨水一样。

沾在哪里,哪里就是一块黑,洗都洗不掉。

当时鲑鱼气得泪巴巴的,拿着个兽皮帕子,打了一盆水,在那里翘着屁股洗了一天,将他们城堡的街道都弄脏了。

还好的是,白玉蜗牛吐口水,只会在它们兴奋得忍不住的时候,不然那特别难洗的墨迹怕是一大灾难。

罗罹当时就上了心,洗都洗不掉,颜色又这么漆黑,这不就是最上好的墨水?

罗罹又找来铜雀古族的学生,让他们带了些成年青铜鸟的羽毛来。

小青铜鸟的羽毛如同铁钉,成年青铜鸟的羽毛就和钢笔一样粗了,手感依旧如同金属,甚至更加坚硬。

罗罹又找了些野兽的毛发做成笔芯,这野兽是部落狩猎带回来的,有些像狼,但体型大了很多,这样的猎物平时比较少见,抬回来的时候引起了不少人围观,罗罹就是看稀奇的其中一个。

正好用上了。

做出来的成品,说它是钢笔,它又不是,仅仅大大的金属笔杆有些像钢笔。

说它是毛笔,也不是,但笔芯的原理和毛笔是一样的,比如罗罹手上这只,还是狼嚎的?

罗罹称它为青铜笔。

用笔沾着白玉蜗牛的口水,写在兽皮上。

墨迹漆黑,清楚可辨。

等墨迹干了,罗罹尝试擦了擦,怎么也擦不掉。

是他要的效果,如果不是因为兽皮稀少,用掉一张少一张,其实用兽皮写字也是不错的,看上去很符合这个时代的特色。

但罗罹一个人用兽皮写字也就罢了,消耗不了多少,但他的这些学生现在学会的字越来越多了,等更多的人使用兽皮写字,那消耗就实在太可观了,到时候兽皮怕是供不应求。

这笔无论是手感还是写字时候的触感都十分不错。

罗罹开始让通灵古族的学生,天天拿着个陶器罐子,诱导他们的凶兽吐口水。

别说,一个个的小陶罐还真收集到了一大堆墨水。

笔,罗罹也抽空做了一些。

鲑鱼现在都开始练习新笔的使用了,给他同学写信都是用的新笔。

唯一不好的就是,每次都得战战兢兢的,生怕墨水滴落到了毛衣上,应该是很难洗掉的。

罗罹为此还专门做了笔筒,不写的时候将笔放在笔筒里面,避免不小心滚到了身上。

鲑鱼的房间,现在多了一个写字桌,是罗罹专门给他做的,就放在窗子旁边,光线好。

小小的人儿,撑在窗子下的写字桌,身体坐得端端正正的练字,看上去真的像一个学生了。

鲑鱼每次练字,都会引来好多人围观。

恩,估计他们感觉这样的孩子,前所未见罢。

还有好多人羡慕,鲑鱼现在看上去真的特别不一样,罗罹说先祖们就是这样学习的,罗罹说,等他们的住处修好了之后,他们也能像鲑鱼一样,每天沐浴着阳光,在窗台下练字。

那样的场景实在太美了,白天拿着石枪出门狩猎,晚上回到家安静的写写字,这样才是完整的生活啊。

罗罹要是知道他们的想法,估计会觉得诡异,两种原本完全不同的生活,竟然融合在了一起,说突兀吧,似乎也算不上,就是形成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说回造纸,晒纸浆的过程有些漫长。

期间,外面的城墙是越来越高了,长度也越来越越长。

邪瞳古族和通灵古族修的围墙,都开始连接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