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沙威出了轨(第2/6页)

他刚才做的事使他战栗,他,沙威,违反一切警章,违反一切社会和司法制度,违反所有的法规,认为释放一个人是对的,这样做使他自己满意,他不办公事而办自己的私事,这不是坏得无法形容吗?每当他正视他所做的这件不知怎样称呼的事时,他浑身发抖。决定做什么呢?他只有一个办法:立刻回到武人街,把冉阿让监禁起来。明摆着这是他该做的事。但是他不能这样做。

有件东西堵着他这方面的路。

有件东西?怎么?难道世上除了审判厅、执行判决、警署和权威之外,还有其他东西吗?沙威因而烦闷苦恼。

一个神圣的苦役犯!一个不受法律制裁的劳改犯,而这是沙威造成的。

沙威和冉阿让,一个是严惩者,一个是忍受者,两人都受着法律的管制,而现在两人竟都高居在法律之上,这难道不可怕吗?

怎么?难道发生了如此荒谬绝伦的事后竟无人受到惩罚!比整个社会秩序更强大的冉阿让自由了,而他沙威,继续吃着政府的面包!

他的沉思越来越可怕了。

在他的沉思中,他本来也可以责备自己在把那个暴动者带到受难修女街去的这件事上是失了职,但他没有想到这一点。大错遮住了小错。此外,这个暴动者肯定已死,在法律上死者是不被追究的。

冉阿让,这才是他精神上的负担。

冉阿让使他困惑。他一生中依据的所有原则在这个人的面前都无法存在。冉阿让对他沙威的宽宏大量使他感到压抑。他回想起了另外一些事,过去他以为是谎言的,现在看来是真实的了。马德兰先生在冉阿让后面出现,这两个人的面目重叠起来,变成一个人,一个可敬的人。沙威感到一种可怕的东西侵入了他的心,那就是他对一个苦役犯感到钦佩。去尊敬一个劳改犯,这可能吗?他因而发抖,但又无法摆脱。经过无效的挣扎,他在内心深处只得承认这个卑贱者的崇高品质。这真令人厌恶。

一个行善的坏人,一个有着同情心的苦役犯,温和,乐于助人,仁慈,以德报怨,对仇恨加以宽恕,以怜悯来替代复仇,宁可毁灭自己而不断送敌人,救出打击过他的人,尊崇高尚的道德,凡人和天使他更接近天使!沙威被迫承认这个怪物是存在的。

但情况也不能再这样延续下去了。

当然,我们再说一遍,他并非毫无抗拒地就向这个使他既愤慨又惊愕的怪物,这个令人厌恶的天使,这个丑恶的英雄投降。当他和冉阿让面对面坐在马车里时,法制象老虎一样无数次在他心里怒吼。无数次他企图冲向冉阿让,抓住他并把他吞掉,这就是说逮捕他。确实,这又有什么困难呢?向经过的第一个哨所叫一声:“这是一个潜逃在外的惯犯!”把警察叫来向他们说:“这个人交给你们处理!”然后把犯人留在那里,自己走开,不问后事如何,自己什么也不再管了。这个人将永远是法律的囚犯,听凭法律处理。这有什么不公正的呢?沙威曾这样对自己说过。他曾想走得更远,动手逮捕这个人,但就象现在一样,他没能做到。每次他的手痉挛地朝着冉阿让的领子举起的时候,又好象在一种重负之下掉了下来,他听见在他思想深处有个声音向他叫着:“好啊,出卖你的救命恩人。然后叫人把本丢彼拉多①的水盆端过来,再去洗你的爪子。”

①本丢彼拉多(Ponce-Pilate),犹太巡抚,因祭司长等坚持要处死耶稣,他便叫人端盆水来洗手,表示对此事不负责任,后来耶稣被判刑钉十字架。

接着他又想到自身,在高尚的冉阿让面前,他感到他沙威的地位降低了。

一个苦役犯居然是他的恩人!

他为什么同意这个人让自己活下去?他在那街垒里有权被人杀死。他应该利用这一权利。叫别的起义者来帮助他反对冉阿让,强迫他们枪毙他,这样还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