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珂赛特 第六卷 小比克布斯 二 玛尔丹·维尔加支系(第2/4页)

我们再回到玛尔丹·维尔加的西班牙型严厉的教规上来。

这一支系的伯尔纳-本笃会的修女们整年素食,在封斋节和她们特定的其他许多节日里还得绝食,晚上睡一会儿便得起床,从早晨一点开始念日课经,唱早祈祷,直到三点;一年四季都睡在哔叽被单里和麦秸上,从来不洗澡不烤火,每星期五自我检查纪律,遵守保持肃静的教规,只在课间休息时才谈话,那种休息也是极短的,从九月十四日举荣圣架节到复活节,每年得穿六个月的棕色粗呢衬衫。这六个月并且是一种通融办法,按照规定是整年,可是那种棕色粗呢衬衫在炎热的夏季里是受不了的,经常引起热病和神经性痉挛症,因而必须限制使用期。即使有了这种照顾,修女们在九月十四日穿上那种衬衫,也得发上三四天烧。服从,清苦,寡欲,稳定在寺院里,这是她们发的愿,教规却把她们的心愿歪曲成沉重的担子。

院长的任期是三年,由嬷嬷们选举,参加选举的嬷嬷叫做“参议嬷嬷”,因为她们在宗教事务会议里有发言权。院长只能连任两次,因此一个院长的任期最长也只能九年。

她们从不和主祭神甫见面,她们和主祭神甫之间总挂着一道七尺高的哔叽。宣道士走上圣坛讲经时,她们便拉下面罩遮住脸。任何时候她们都得低声说话,走路时她们也得低看头,眼睛望着地。只有一个男人可以进这修院,就是本教区的大主教。

另外确也还有一个男人,就是园丁,可是那园丁必须是个老年人,并且为了让他永远独自一人住在园子里,为了修女们能及时避开他,便在他膝上挂一个铃铛。

她们对院长是绝对服从的。这是教律所要求的那种百依百顺的牺牲精神。有如亲承基督之命(ut voci Christi)①,察言观色,会意立行(ad nutum,ad primum signum),敏捷,愉快,坚忍,绝对服从(prompte,hilariter,perseveranter,et coecaet quadam obedientia),有如工人手中的锉(quasi limam in manibus fabri),没有明确的许可,便不能读也不能写任何东西(legere vel scribere non adiscerit sine expressa superioris licentia)。

①这里及以下括弧内的每句拉丁文的意义都和它前面的译文相同。

她们中的每个人都得轮流举行她们的所谓“赎罪礼”。赎罪礼是一种替世人赎免一切过失、一切错误、一切纷扰、一切强暴、一切不义、一切犯罪行为的祈祷。举行“赎罪礼”的修女得连续十二个小时,从傍晚四点到早晨四点,或是从早晨四点到傍晚四点,跪在圣体前面的一块石板上,合掌,颈上有根绳子,累到支持不住时,便全身伏在地上,面朝地,两臂伸出,成十字形,这是唯一的休息方法。在这样一种姿势里,修女替天下所有的罪人祈祷,简直伟大到了卓绝的程度。

这种仪式是在一根木柱前举行的,柱子顶上点一支白蜡烛,因此她们随意将它称为“行赎罪礼”或“跪柱子”。修女们,由于自卑心理,更乐于采用第二种说法,因为它含有受罪和受辱的意义①。

①耶稣曾被绑在柱子上。

“行赎罪礼”得全神贯注。柱子跟前的修女,即使知道有雷火落在她背后,也不会转过头去望一下的。

此外,圣体前总得有个修女跪着。每班跪一小时。她们象兵士站岗一样,轮流换班。这就是所谓永敬。

院长和嬷嬷几乎人人都要取一个意义特别重大的名字,这些名字不取义于圣者和殉道者的身世,而是出自耶稣基督一生中的某些事迹,例如降生嬷嬷、始孕嬷嬷、奉献嬷嬷、苦难嬷嬷。但并不禁止袭用圣者的名字。

别人和她们见面时,从来就只看见她们的一张嘴。她们每个人的牙全是黄的。从来不曾有过一把牙刷进过这修院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