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芳汀 第七卷 商马第案件 三 脑海中的风暴(第4/9页)

我们暂时不必谈得太远,为了全面了解,我们得先进行一种必要的观察。

人向自己说话,那是确有其事,有思想活动的人都有过这种经验。并且我们可以说,语言在人的心里,从思想到良心,又从良心回到思想是一种灿烂无比的神秘。在这一章里,时常提到“他说,他喊道”这样的字眼,我们只应从上面所说的那种意义去理解它们。人向自己述说,向自己讲解,向自己叫喊,身外的寂静却依然如故。有一种大声的喧哗,除口以外一切都在我们的心里说话。心灵的存在并不因其完全无形无体而减少其真实性。

于是他问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从那“既定办法”上进行问答。他向自己供认,刚才他在心里作出的那种计划是荒谬的。“听其自然,接受慈悲上帝的安排”,纯粹是丑恶可耻的。让那天定的和人为的乖误进行到底,而不加以阻止,噤口不言,毫无表示,那样正是积极参与了一切乖误的活动,那是最卑鄙、丧失人格的伪善行为!是卑污、怯懦、阴险、无耻、丑恶的罪行!

八年来,那个不幸的人初次尝到一种坏思想和坏行为的苦味。

他心中作恶,一口吐了出来。

他继续反躬自问。他严厉地责问自己,所谓“我的目的已经达到!”那究竟是什么意思。他承认自己生在人间,确有一种目的。但是什么目的呢?隐藏自己的名字吗?蒙蔽警察吗?难道他所做的一切事业,仅仅是为了那一点点小事吗?难道他没有另外一个远大的、真正的目的吗?救他的灵魂,而不是救他的躯体。重做诚实仁善的人。做一个有天良的人!难道那不是对他一生的抱负和主教对他的期望的唯一重要的事情吗?斩断已往的历史?但是他并不是在斩断,伟大的上帝,而是在做一件丑事并把它延续下去!他又在作贼了,并且是最丑恶的贼!他偷盗另一个人的生活、性命、安宁和在阳光下的位子!他正在做杀人的勾当!他杀人,从精神方面杀害一个可怜的人!他害他受那种惨酷的活死刑,大家叫做苦牢的那种过露天生活的死刑。从反面着想,去自首,救出那个蒙不白之冤的人,恢复自己的真面目,尽自己的责任,重做苦役犯冉阿让,那才真正是洗心革面、永远关上自己所由出的那扇地狱之门!外表是重入地狱,实际上却是出地狱!他必须那样做!他如果不那样做,便是什么也没有做!他活着也是枉然,他的忏悔也全是白费,他以后只能说:“活着有什么意义?”他觉得那主教和他在一道,主教死了,但却更在眼前,主教的眼睛盯着他不动,从今以后,那个德高望重的马德兰市长在他的眼里将成为一个面目可憎的人,而那个苦役犯冉阿让却成了纯洁可亲的人。人们只看见他的外表,主教却看见他的真面目。人们只看见他的生活,主教却看见他的良心,因此他必须去阿拉斯,救出那个假冉阿让,揭发这个真冉阿让!多么悲惨的命运!这是最伟大的牺牲,最惨痛的胜利,最后的难关;但是非这样不可。悲惨的身世!在世人眼中他只有重蒙羞辱,才能够达到上帝眼中的圣洁!

“那么,”他说,“走这条路吧,尽我的天职!救出那个人!”

他大声地说了那些话,自己并不觉得。

他拿起他的那些书,检查以后,又把它们摆整齐。他把一些告急的小商人写给他的债券,整扎的一齐丢在火里。他写了一封信,盖了章,假使当时有人在他房里,便可以看见信封上写的是“巴黎 阿图瓦街 银行经理拉菲特先生”。

他从一张书桌里取出一个皮夹,里面有几张钞票和他那年参加选举用的身份证。

看见他这样一面沉痛地思考一面完成那些杂事的人,一定可以想见他心里的打算。不过有时他的嘴唇频频启闭,另外一些时候他抬头望着墙上随便哪一点,好象恰巧在那一点上他有需要了解或询问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