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芳汀 第二卷 沉沦 十三 小瑞尔威(第4/4页)

最初,在自我检查和思考之先,他登时心情慌乱,正如一个逃命的人,狠命追赶,要找出那个孩子把钱还给他;后来等到他明白已经太迟,不可能追上时,他才大失所望,停了下来。当他喊着“我是一个无赖”时,他才看出自己是怎样一个人,在那时,他已离开他自己,仿佛觉得他自己只是一个鬼,并且看见那个有肉有骨、形相丑恶的苦役犯冉阿让就立在他面前,手里拿着棍,腰里围着布衫,背上的布袋里装满了偷来的东西,面目果决而忧郁,脑子里充满卑劣的阴谋。

我们已指出过,过分的痛苦使他成了一个多幻想的人,那正好象是一种幻境,他确实看见了冉阿让的那副凶恶面孔出现在他前面。他几乎要问他自己那个人是谁,并且对他起了强烈的反感。

人在幻想中,有时会显得沉静到可怕,继而又强烈地激动起来,惑于幻想的人,往往无视于实际,冉阿让当时的情况,正是那样。他看不见自己周围的东西,却仿佛看见心里的人物出现在自己的前面。

我们可以这样说,他正望着他自己,面面相觑,并且同时通过那种幻景,在一种神妙莫测的深远处看见一点光,起初他还以为是什么火炬,等到他再仔细去看那一点显现在他良心上的光时,他才看出那火炬似的光具有人形,并且就是那位主教。

他的良心再三再四地研究那样立在他面前的两个人,主教和冉阿让。要驯服第二个就非第一个不行。由于那种痴望所特具的奇异效力,他的幻想延续越久,主教的形象也越高大,越在他眼前显得光辉灿烂,冉阿让却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模糊。到某一时刻他已只是个影子。忽然一下,他完全消失了。

只剩下那个主教。

他让烂灿光辉充实了那个可怜人的全部心灵。

冉阿让哭了许久,淌着热泪,痛不成声,哭得比妇女更柔弱,比孩子更慌乱。

正在他哭时,光明逐渐在他脑子里出现了,一种奇特的光,一种极其可爱同时又极其可怕的光。他已往的生活,最初的过失,长期的赎罪,外貌的粗俗,内心的顽强,准备在出狱后痛痛快快报复一番的种种打算,例如在主教家里干的事,他最后干的事,抢了那孩子的四十个苏的那一次罪行,并且这次罪行是犯在获得主教的宥免以后,那就更加无耻,更加丑恶;凡此种种都回到了他脑子里,清清楚楚地显现出来,那种光的明亮是他生平从未见过的。他回顾他的生活,丑恶已极,他的心灵,卑鄙不堪。但是在那种生活和心灵上面有一片和平的光。

他好象是在天堂的光里看见了魔鬼。

他那样哭了多少时间呢?哭过以后,他做了些什么呢?他到什么地方去了呢?从来没有人知道。但有一件事似乎是可靠的,就是在那天晚上,有辆去格勒诺布尔的车子,在早晨三点左右到了迪涅,在经过主教院街时,车夫曾看见一个人双膝跪在卞福汝主教大门外的路旁,仿佛是在黑暗里祈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