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冤亲债主 下(第3/8页)

一个个的表面穿金戴银,人模人样,其实里头都是脏的,烂的,臭的!是比鱼摊上发了臭的烂鱼肠更加不如的猪狗畜生们!

“我……我不服。”

郭员外趴在地上,咬了咬牙,终于想到了什么似得,抬起头,指着丁老爷说道,“要说‘骗奸’,也是这个姓丁的骗。傻妞是我买来的,她娘跟我签了卖身文书的。算起来,她是我郭家的丫头。老爷睡了丫头,能算骗奸么?”

万达当下一愣。

他倒是真的忘记还有这点了。

“你,你说什么呢?你可不要血口喷人!”

眼看要死了,这丁老爷也开始反抗了,“谁能证明我骗了傻妞?胖嫂么?还是这个小野种?有本事,你叫傻妞自己来跟我对质啊。这里头……这里头从头到尾,就没有我的事儿!傻妞是你的外室,你养在庙里的,跟我八竿子打不着边。”

左右胖婶只能算个人证,而且她是在傻妞生产的时候才被叫过去的。

之前的一切,都是她自己根据这么多年观察到的蛛丝马迹一点点串起来的线索。

严格说来,傻妞到底有没有跟丁老爷好,那还真的是只有傻妞自己知道……或者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算“好”,什么算“不好”。

“你,你要是跟傻妞没有关系,你给她送吃的喝的做什么,还不是心虚么?”

郭员外当下翻脸。

“我心善啊……我看她一个人孤女住在庙里可怜兮兮的。那个庙好歹也是盖在我家祖坟上的。我行善,给我祖宗积德,说起来,还算是件好事呢。”

丁老爷还真是不辜负“姜是老的辣”那句话,三言两语的,居然把骗奸的绞刑之罪,推脱成了“行善积德”了。

万达听了,气的简直就是一佛出世而佛升天。

要不是邱子晋一直拉着他的袖子,他都差点跳下去,当场给这老头子一顿连环巴掌,打死这个臭不要脸的了。

因为只有“半个”人证,连个物证都没有,这本来以为铁板钉钉的案子,居然成了郭员外“老爷和丫鬟之间不可不说的故事”,以及丁老爷“行善积德救助孤女”的大好事了。

“谁说没有‘物证’?”

就在此时,杨休羡突然发声。

“他就是‘物证’。”

他伸手,指着正趴在地上数蚂蚁玩的“小野种”。

“滴血验亲吧。”

两个老爷当庭愣住。

很简单的,这是个一半一半的概率游戏,无非看谁是小傻子的爹。

根据滴血验亲的结果,来决定接下来的判罚。

如果是郭老爷的血和“小野种”的相融。那就不算骗奸,只算遗弃罪,结果是郭老爷是被流放两年。

如果是丁老爷的血和“小野种”的融合,那就是实打实的骗奸,丁老爷被绞死。

万达心想先不说这这“滴血认亲”的方法究竟科学不科学吧。

说到底,这是个心理游戏。

只要他们两人中的一个人和小傻子的血融合,那么另外一个肯定打死都不会再滴血,那么先做的那个一定会吃官司。

反之,如果第一个人的血和小傻子不融合,也就间接证明了另外一个就是小傻子的爹。

因为傻妞除了他们两个,不会有别的男人。

只要有人滴血,其中一个必然会死——别说什么流放两年不至于死掉,这回邱子晋和万达一样,都是动了杀心了。

戏文里,许仙从杭州被流放到苏州叫做“流放”,把人从鱼米之乡的江南流放到大漠关外,岭南乃至琼州也叫做“流放”。到时候是死在路上,还是死在目的地,那就是看运气了。

何况以锦衣卫的手段,真的要在路上弄死个把人又不算什么难事。

左右都是死路一条,这做法太“诛心”了吧。

万达想通了之后,偷偷地朝着杨休羡眨了眨眼睛。

为你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