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除夕之夜 下(第3/4页)

当然,也有完全无法接受这种辣味的人。比如嫂子张氏,只尝了一口整张脸就涨的通红,灌了好多碗蜜水才消退。

不过看在场的这些人,接受度都挺高的样子,没有谁说不喜欢的。

难道是锦衣卫的口味都比较重?

“宫里的东西?难怪闻所未闻!原来是御赐之物。”

邓翔在一旁听了,恍然大悟。

“万千户,这到底叫什么,不要再卖关子了。”

杨休羡代替众人问出了他们最关心的话题。

“我不知道它在宫里叫做什么……但是在我这里,它叫做‘辣椒’。”

万达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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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子夜还未到,墙外已经传来了阵阵爆竹声,间或还有七彩的烟火呼啸着窜到高空,洒下一地金色银色的火光。

万达和众人告别,约定年后再会,便牵着他的小黑驴往家里走去。

虽然带领缇骑出公务的时候会骑马,但是每天上下值的时候,万达还是要么骑驴,要么步行。

于是这匹名为“小黑”的河间驴,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北镇抚司的马厩里,和一群“公务员马”为伍,以它私人座驾的身份,吃着衙门的公务员饲料。

“大人,我和你一起走一段吧。”

还没走出几步,万达回头,就看到了一手提着灯,一手牵着骏马翩翩走来的杨休羡。

杨休羡的这匹宝马,是袁指挥使特意送的。叫做“暴雪”,浑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只有额头中间有一个黑点。英武非凡,是北镇抚司里数得上的好马。

这匹马平时骄傲的很,旁人的马站的稍微靠它近一些,都会被它又踢又咬,灰溜溜地躲到一边。

只是如今这“暴雪”只能和小黑驴并辔而行,听着小黑驴脖子上晃荡的铃铛声,也不知道它心中作何感想。

杨府的宅子在澄清坊的金鱼胡同,就在南熏坊旁边,也算京内一等一的地段了。这在这里的人,也是都是非富即贵,万达不由得好奇地问了一嘴。

“这不是我爹的宅子,是我叔叔的。家父这一代里,由我叔叔承袭了锦衣卫籍,所以我才当了锦衣卫。”

杨休羡毫不避讳地说道,“我是妾生的,不讨嫡母喜欢。正好叔叔终生未取,膝下无子,就将我过继了去。家父和嫡母,还有嫡母生的弟弟,现在都住在西山那边。明天我还要去西山给他们拜年请安呢。”

嫡母是个厉害角色,杨父娶妻二十多年来,除了杨夫人,也只有杨休羡母亲一个女人。

正确地说,杨休羡是嫡母的陪嫁丫头,身份低下,却比小姐抢先一步怀了身孕。

杨休羡生下没多久,生母就死了。

具体怎么死的可能只有嫡母知道吧。随后就被他的叔叔过继,抱进城内抚养长大。

所以说,如果说万达从小是在霸州军营和街头混大的,那么杨休羡是打小就在各个锦衣卫衙门和北镇抚司长大的。

杨休羡小时候知道自己不受嫡母喜欢。只有逢年过年和父母大寿时,才不得不前去请安磕头。

童年时候,他见到嫡母还会觉得忐忑不安,那女人看他的眼神,就跟看蚂蚁一样,全然把厌恶和不屑放在脸上。压根没把自己是杨家长子的身份当回事。

自从他顶了叔叔的位置进了北镇抚司,嫡母知道他如今连人都能杀,更是北镇抚司里上升速度最快,最受袁指挥使赏识的少年锦衣卫后。那从来不曾对自己露过笑脸的女人,居然对他露出了笑脸——虽然比哭还难看。

他叔叔杨兵和袁指挥使是多年的故交,也曾经做到了锦衣卫都指挥同知的位子。

只可惜,十年前,因为伤病缠身亡故了,所以偌大的杨府目前只有杨休羡一个主人。

那一年,刚满十六岁的杨休羡袭了叔父的缺,开始了血雨腥风的职业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