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这天象,不是有人渡劫,就是要出大妖怪了。(第2/7页)

越是身份特殊,越是要小心翼翼远离纷争。如果她的徒弟搅起了中土的腥风血雨,她就难辞其咎。

国运,是会被影响的,尤其这煞还是护国麒麟的枕边人。上头要追究,白准必定誓死护卫无方,届时天地震怒归咎于他一身……无方的命,自己能保住,只要没有了白准,花屿还是原来的花屿,最后自然会回到他身边的。

王舍城侧,髑髅殿。

莲华日轮座上的尸林怙主看着摇摇欲坠的夫人,那细细的骨棒捧着嘎巴拉碗,一迭声说:“不行了、不行了……”说时迟那时快,怙主一把接过了碗,碗里甘露一漾总算没有泼出来。再看夫人,又散架了,白骨瘫成一堆,骨堆顶上是她的头骨,下颌一张一合地,还在和令主搭讪。

“听说你和冥君是好友?”怙主夫人催促怙主把她的脑袋搬转过来,正对着访客,热络道,“常磐是我表弟,可惜道场离得有点远,亲戚已经好几万年没有走动了,他这一向可好?”

令主目瞪口呆,看着怙主放下碗,盘腿坐在日月轮垫上,像搭积木一样,一块一块把她的骨头从脚趾开始拼接。大概这么多年来散架是常态,所以怙主一点都不显得意外。当然白惨惨的骷髅脸上,即便有表情也看不出什么来,回过头打了声招呼:“那个……没有皮肉包裹,确实脆了点儿,别介意啊小黑。”

令主不太喜欢人家管他叫小黑,这次进尸陀林明明是人形,但因为怙主夫妇都有了果位,可以看穿皮相,所以才叫得这么亲切。

有求于人家,姿态当然得放低,令主还是很懂人情世故的,赔笑说:“上次中土皇帝登基即位,冥君也去参加了。他很好,除了晒到太阳就起疹子,别的也没什么。”

怙主觉得她多此一问,“他连死都死不了,能有什么不好?倒是你,我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别学人家跳舞,你就是不听。看看,这个月第五次了,拼一次就得花大半天,你不觉得麻烦吗?”

夫人显然不能体会怙主的心力交瘁,她无关痛痒,“反正又不是我拼!”嘻嘻两声,笑得人毛骨悚然,“小黑,你来取金刚杵,是枢密金刚要归位了吗?五千年啦,真不容易。”拿怙主刚拼好的右脚蹬了他一记,“你看人家是怎么对待感情的,再看看你!早知道你这么不耐烦我,当初鬼才嫁给你。”

怙主咧着似哭似笑的嘴,被她数落得悲从中来,“当初明明是你追的我……”

她又蹬了他一脚,“你胡说。”

怙主的腿骨被她蹬歪了,只好自己掰正。咳嗽两声对令主说:“让你见笑了,夫妻互相揭短是生活情趣,你懂的。”

令主点头不迭,“我懂我懂。”

怙主夫人对他的新婚娘子很好奇,“灵医艳无方是四大部洲有名的美人,我早就听过她的名号。小小年纪,声震三千世界,真不简单。要是没记错,枢密金刚涅槃,好像就是为了一个煞女。”一面说,颈椎一面空转,“太美也是一种负担啊,知道我们为什么以骨架示人吗?因为人活一世,终究逃不过一捧白骨。只有放弃对恒常的执着,才能获得解脱大乐。”

怙主觉得再说下去,女人的酸劲都要冒出来了。随手捡了一根肩胛骨塞进她嘴里,忙招呼殿上侍立的小卒,“去达波殿把金刚杵取来,交给黑麒麟。”又嘱咐他,“照理说,金刚暂时没有归位,我不能让你带走法器。但是看在你比较帅的份上,可以通融一下。枢密金刚啊……当初我和他有点交情,所以他座前小仙收走他的骸骨,我开了方便之门。”

令主有点意外,“金刚座前哪位小仙?”

怙主尖细的指骨挠了挠光溜溜的头盖骨,“好像是守灯的那一位。”

令主恍然大悟,难怪金刚转世那么多次,记忆从来没有消散。到现在神力恢复了七八成,看来都是佛骨舍利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