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奇怪的起火原因

经DNA鉴定,两具尸体分别是黄满华的丈夫李琼和三岁的儿子李维维。关于尸体检验结果,苏采萱的法医报告上这样写着:两具尸体的呼吸道内有烟灰、炭末附着,证实死者在遭遇火灾前尚有生命体征。血液中有高剂量的一氧化碳成分,系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随着被烧者的呼吸运动被吸入体内,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此外,由于高热作用,两具尸体的喉头、气管和支气管黏膜有充血、水肿、形成水疱等现象。两具尸体的体表、软组织及骨骼均无创伤,内脏无中毒迹象。

结论是,两具尸体均系在具有完整生命体征时被烧死,而非死后焚尸。

消防局则始终未对起火原因有明确的结论。现场损毁严重,电路没有起火痕迹,更无人为纵火迹象。对燃烧现场的损坏物品及焦炭进行化验,均为家居日常用品的遗迹,未发现易燃易爆品的蛛丝马迹。

起火原因则圈定了烟头引燃、小孩玩火等诱因,消防队无法给出准确的判断。

接下来,李琼和李维维的遗体火化、出殡,一切按部就班。一场凄惨的火灾造成的伤害在逐渐愈合,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去。

但仍有两个人对这场火灾耿耿于怀,无法释然。

李观澜坐在办公室里,手里把玩着一片透明的、厚厚的玻璃碎片,眉头微锁,若有所思。

严格来说,这场火灾没有明显的疑点,法医鉴定报告也显示死者无被杀害焚尸的迹象,与刑警队没有关系,李观澜完全可以放手不管。毕竟,曲州市是一个人口超过一千五百万的省会城市,流动人口近四百万,刑事案件多发,李观澜的事情已经足够多,即使不眠不休,也管不过来全部案件。

但李观澜却做不到那样潇洒,这场火灾像一块巨石,沉沉地压在他的心头。有一个挥之不去的疑点,让他无法罢手。也许是与生俱来的追根究底的性格特点所决定,也许是作为刑警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也许是对生命的尊重,在他内心深处,不肯让任何一条生命枉死。

展开调查?师出无名。而且就算追查到底又能如何,大火已经毁灭了一切证据,只要凶手足够强悍,顽抗到底,坚决不承认不交代,警方即使明知前因后果,也只能束手无策。

恰在这时,苏采萱敲开门走进来,也是脸色凝重一脑门官司的模样。李观澜和她共事多年,早有默契,见状问:“还在为火灾的案子纠结?”

苏采萱说:“嗯,很压抑,明知有疑点,却无法调查。”

李观澜说:“什么疑点?”

苏采萱说:“是关于黄满华的。保险公司的一个调查员在一个小时前和我联系,向我求证李琼父子的死因。据这个调查员说,黄满华给她丈夫和孩子投保了一百万元意外险,保险公司要例行调查,如果不能找出破绽,就要如数支付赔偿。保险公司在前期调查中发现黄满华的行为和反应有很大疑点。她虽然在火灾现场表现得精神失控,其实她和丈夫李琼的感情并不好,对儿子李维维也疏于关心照料。保险调查员掌握的情况表明,李琼的健康情况很差,年纪轻轻就患糖尿病,兼有高血糖高血脂,易倦,嗜睡,早早就办理了病退手续,从单位领一份微薄的劳保。黄满华好逸恶劳,贪慕虚荣,对李琼的收入非常不满意,两人经常吵架。最重要的一个疑点是,黄满华在两年前有了外遇。”

李观澜心里一动,对黄满华的怀疑加深,插话问:“她的外遇是谁?两人关系怎样?”

苏采萱说:“保险公司的调查员还没掌握黄满华外遇的详情,因为调查起来要耗费许多财力、物力和人力,而且即使查清她的外遇事实,也无法确认黄满华有犯罪嫌疑,在没有实质证据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必须而且只能如数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