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堕胎的罪与罚(2)(第2/3页)

李观澜继续说:“你在胎儿被引下来以后,心灵上经历了巨大的震撼和颠覆,因为在那一瞬间,你认出了那个孩子是你的,而辨认的标准就是,那个孩子的两只脚上的第二根和第三根脚趾是粘连在一起的,医学上叫做并趾,引发并趾的原因是遗传,术语叫做伯伦综合征,这也是你家族的遗传病。你愿不愿意把鞋子脱下来做个验证?”

吴国宾的脸色惨白,完全失去了血色,说:“不可能,你没有可能知道,那引下来的胎儿早已经作为医疗垃圾被毁灭了,你无凭无据,妄想骗到我的口供,别浪费时间和力气了。”

李观澜明知这是困兽犹斗的挣扎,穷追猛打地说:“你在见到胎儿足趾的那一刻,明白了事情真相,就动了杀机。你出身乡村,尽管离开家乡已有二十来年,身上却仍带着浓重的封建印记,把传宗接代视为人生第一大事。你迫切地想要一个孩子,当你知道金羡莲瞒着你,让你亲手用超声波引导,由产科医生杀死了你的骨肉,你就恨上了所有人。堕胎时胎儿在母亲子宫里痛苦挣扎的样子,对你的打击太深了,你无法摆脱那段痛苦的记忆。于是,在经过精心策划后,你把金羡莲、操作堕胎的医生苗凤来和护士马铃作为谋杀的目标。由于金羡莲堕胎时使用的是假名字,而你和马铃、苗凤来二人没有任何恩怨,杀死他们,没有人会怀疑到你。而你选择的谋杀手段则前所未有,你用睡袋、吸尘器等物模仿出子宫内的环境,把被迷倒的受害人装进去,再一针针地把受害人刺死。只有用这种残酷的手段,才能宣泄你心中的愤怒和仇恨。”

吴国宾冷笑说:“就因为我迷倒苗凤来,你们就能确认是我杀死了金羡莲和马铃?别忘了,金羡莲遇害的当晚,我在子曰山庄过夜,和俞豪睡在同一个房间里。”

李观澜说:“这是你精心设计的不在现场的证明。当晚,俞豪已经喝得烂醉,你有足够的时间从子曰山庄赶到金羡莲家,作案后再从容返回。在我们调查俞豪时,你还为他出具了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明。你和俞豪在一起,排除了他的嫌疑,自然也就排除了你的嫌疑。所以在金羡莲案中,我们一直没有怀疑你,这是你的高明之处。你正式被列为怀疑对象是在马铃遇害以后,她是你的同事,在这两起案子里,都有你的影子,但你又都洗脱得干干净净,从逆向思维的角度来说,你不能排除嫌疑。”

吴国宾说:“那又怎样?你能证明你所说的这一切吗?这些都是你的推论,没有任何证据。金羡莲已经死了,如果没有我的口供,这个案子就会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退回。难道你要对我屈打成招吗?没听说过鼎鼎大名的李支队用这样下作的手段。”由于激动和紧张,吴国宾的表情显得很狰狞。

李观澜说:“你在迷晕苗凤来时,车子里携带有睡袋和吸尘器,与金羡莲和马铃案现场的作案工具一致,你怎么解释?”

吴国宾狞笑着说:“金羡莲和马铃案并不是什么秘密,媒体都有报道,对案发细节报道描述得也很详细,我意图模仿作案,可是犯罪未遂,总算不上什么大罪吧?”

像吴国宾这样教育程度较高的犯罪嫌疑人,都存有侥幸心理,不到最后一刻,不会低头认罪。李观澜说:“直到现在,你还顽固不化。我们既然掌握了这么多情况,你怎么会想不到,金羡莲已经死了,她堕胎时使用的又是假名字,关于她怀孕和胎儿的细节,我们是如何了解到的呢?”

吴国宾鼻孔里哼一声说:“你不过是想诈出我的口供而已。”

李观澜凝视吴国宾的眼睛,那是一双泯灭人性的眼睛,残忍、暴虐、狡诈、冷漠、自私,拥有一双这样眼睛的人,是不可能良心发现,更不会感到丝毫愧疚的。李观澜摇摇头,说:“我们现在无法探知金羡莲堕胎时的想法,可以肯定的是她曾经考虑过把这个孩子生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