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苏采萱有麻烦(第3/3页)

唯一的证据是杨利身上的伤势。不过桑、李二人此前也作过充分准备,在打人前把一本厚厚的电话簿垫在杨利身上,然后用铁锤连续击打电话簿,使得杨利受伤虽重,体表却没“见红”。两人在事发后买通县城的法医,出具了杨利因心脏病突发猝死的证明。

杨利的父母年事已高,既无文化,也无权势,虽然伤心儿子之死,但面对这样一个设计严密,信息又严重不对称的骗局,只能在极度哀痛中无奈地接受了县公安局得出的结论。

但俗话说得好,“万事劝人休瞒昧,举头三尺有神明”,任你翻手云覆手雨,谎言终有被揭穿的一天。杨利的堂姐杨洁是偏远贫瘠的小村庄里飞出的一只金凤凰,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松江晚报》做法制记者。在得知杨利的悲惨境遇后,她认为云顶县公安局作为当事的一方,却自己充任仲裁者,得出的结论一定有失公允。杨洁代表杨利父母,向省公安厅提出申诉,要求上级机关对杨利的尸体重新进行检验。

松江省公安厅将二次尸检工作委托给苏采萱。

苏采萱在对杨利的尸体解剖后发现,死者的右肾和脾脏均有多处破裂,右肾且有贯通伤,可确认是外力殴打所致。此外,死者腹腔内有积液,腰椎神经有严重损伤,而心肌无肥大或萎缩迹象。苏采萱做出的结论是,杨利无心脏病史,尸体的心脏亦无发病症状,致死原因为外力打击造成肾破裂、内出血,肾脏在短时间内急剧衰竭,导致杨利猝死。

苏采萱的结论为检察机关所接受。两个月后,云顶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出依法起诉刑警桑利华和李长城。但由于两名刑警在县城里的势力很大,此案迟迟得不到审理,而两名刑警也依然照常上班,行使职权。在杨洁的多方奔走下,终于争取到案件异地审理。

今天是曲州市中级法院对桑利华和李长城伤人致死一案,进行二审终审的日子。当苏采萱在南湖公园的好望湖岸边剥离冰层中的尸体时,法院宣判,桑利华和李长城殴打杨利致死,案情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分别判处两人三年和五年有期徒刑。

出乎人们意料的是,李长城的性格极端莽撞且执拗,在宣判后,法警押送他回看守所,他趁法警不备,纵身从法院大楼七楼的窗户跃下,当时就骨骼碎裂、七窍流血而死。

省公安厅、曲州市公安局和云顶县公安局都有许多人对苏采萱做出的“胳膊肘朝外拐”的法医鉴定极度不满,李长城跳楼身亡,遂了他们的心意,也授他们以口实,一个个阴阳怪气的告状电话打进金水的办公室。

金水接到这些电话后雷霆震怒,立刻要把苏采萱叫回来,虽然怎么处置她尚未想好,但首先要采取措施平息众怒,必要时不惜牺牲苏采萱以封住外界的悠悠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