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排排坐,分果果(第3/4页)

陈耕点点头,然后看向斯坦森:“斯坦森,你在我身边很长时间了,所以我给你两个选择,一个是市警察局,一个是市消防局,你自己选一个……先说明白,你去了不可能当一把手,只能从副局长开始干起,至于你能不能成为一把手,还是我刚刚对帕特里夏说的那句话,看你的能力和表现。”

斯坦森没有丝毫的犹豫:“Boss,我选择去警察局。”

“想好了?”陈耕挑了挑眉毛:“实话跟你说,警察局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油水没有消防局丰厚,工作还要更累。”

“Boss,我想好了,”斯坦森坦然的道:“您在警察系统必须有自己信任的人和可以指挥的力量,我愿意去警察局。”

斯坦森的回答没有让陈耕失望,他微一颔首,点头:“好,那你就去警察局,至于分管的业务,看吧,我尽量给你争取到交巡警部门……罗斯玛丽,你有什么想去的部门吗?”

“我?”罗斯玛丽笑了笑:“既然斯坦森先生愿意去警察局,那我就去财政吧。”

“你去财政口?”陈耕有点惊讶。

“嗯,我帮你盯着点。”罗斯玛丽点头:“至于年薪,你知道的,我也看不上那点钱,就象征性的拿个一美元吧,到时候我宣布一下,把我的薪水全都捐给市教育系统。”

罗斯玛丽的这一招用的妙啊,陈耕大拇指一挑:“好。”

写到这里,可能有兄弟好奇了:陈耕有权利任命底特律市各政府部门的主官吗?如果他这么乱任命,底特律岂不是成了陈耕的一言堂?民主在哪里?自由在哪里?

答案是:当然可以。

很多人对美国政治体系的了解更多的还是基于美国总统的选举,总觉得美国总统整天里被参议院和众议院给下绊子,除了跟参众两院扯皮之外就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干了,典型的一受气包,到了地方上也是如此,但其实不完全是这样,到了市以一级,美国市长的权力根据各城市的不同情况分为“强市长制”和“弱市长制”。

所谓“弱市长制”,不用说,就美国总统那号的缩小版,但在“强市长制”下,市长可就牛X大发了,除了一样是由选民直接选出之外,他还拥有任命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否决市议会通过的议案等的权力,当然,在重大问题还得市议会决定,但一般的政府事务全都是市长说了算。

如果类比的话,你大概可以将其看做是国内集书记和S长于一身的家伙,甚至权利还要更大一些,毕竟国内的S长、书记还要听省里的话,可在美国,市长不鸟州长的情况简直不要太普遍了。

而纽约、华盛顿、旧金山以及底特律等城市的市长,就是这种标准的“强市长”,当然,美国实在是太大了,而且美国存在了200多年,在这200多年的时间里,各个地方自然也就有了自己的“地方特色”,比如其中一个“地方特色”就是上一任的警察局长,如果没犯什么错,并且对这一届的市长也足够尊敬,一般情况下新任市长是不会将上一任的警察局长撵走的,只要老局长识趣。

这个“识趣”就是老警察局长比必须给予新市长安排进来的副局长足够的权利,让新市长在警察局有足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如果你坚持要架空局长派来的心腹,那不好意思,就别怪新市长不给你面子了——这也是陈耕为什么只能让斯坦森去市警局当副局长的原因,在自己正式胜出的前一段时间,底特律市警察局局长就亲自给陈耕打了电话、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会全力支持陈耕的工作。

这家伙足够识趣,再加上这家伙还是自己认识的老熟人,陈耕自然要给他个面子。

……

用了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陈耕终于将所有的人都安置完毕,看着这些洋溢着激动和开心的脸,陈耕举起了酒杯:“先生们,你们应该都明白这次竞选成功的意义,所以我建议,第一杯,敬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