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孤看看她。”祁崇道,……

明臻被祁崇抱了进去,她一贯的懒,小时候太监和丫鬟们成天抱着她或者背着去各种地方,也常常赖在祁崇身边,让祁崇抱着她。

祁崇早就习惯了。

明臻轻飘飘的没有太多重量,祁崇抱她并不费力,单手就能抬起来。

房间内的灯光更亮一些,因为初夏,下人们忘记将窗户打开,现在免不了有些闷热。

明臻被放在了榻上,李福赶紧过来,帮祁崇脱去身上沉重的铠甲。

祁崇是从军营到宫里的,所以身上穿着戎装。方才抱明臻时,明臻也觉得被衣服硌得慌。

明臻揉了揉被硌到的地方,一时无聊,觉得烛光耀眼,所以将帕子盖在自己脸上:“殿下今天又要忙到深夜?”

祁崇“嗯”了一声,让李福给他换上常服。

李福将祁崇的紫金冠取了,墨发散下,祁崇五官本就俊美,除去这多余的装饰,更显金玉质相。

等更换了衣物,祁崇才看明臻一眼,将明臻蒙在脸上的丝帕拿了下来:“天色不早了,回去睡觉。”

明臻也知道天色不早了,几个月没有见到祁崇,她只想多留一会儿。

晕黄灯光下,明臻肤色却莹白依旧,如冰雪凝成,在这闷热初夏里,有着冰凉的质感。唇瓣却十分红润,饱满且鲜艳,犹如凌晨曦光下初绽的玫瑰。

祁崇指腹在她唇瓣上略过:“擦了胭脂?”

他常年手握刀剑,这些年处理过的叛乱不计其数,哪怕双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看起来十分优美,指腹却也有些粗粝,带着薄薄刀茧,远远不及明臻的唇瓣娇嫩。

明臻蹙眉,轻嘶了一声,撒娇道:“疼。”

她自己柔软的指腹轻轻按了被触碰过的地方,黑白分明的双眸看向祁崇:“没有擦。”

平时瞧见是很浅淡的樱粉,像是气血不足,今天晚上多走了几步路,所以显得唇色鲜艳一些。

祁崇收手,他也知道明臻娇贵,不能轻易碰得。

这些年祁崇在明臻身上的心血和耗资,足以造出一个新的憬山行宫了。

“回去吧,早点歇息。”祁崇道,“明天早上孤亲自去叫你起床。”

明臻靠着软枕,一手撑着起来:“阿臻睡到天亮,不用殿下费心。”

她清楚得很,祁崇天不亮就醒了,精力旺盛得很,明臻走两步路就累,祁崇却能在园中练剑一个时辰。

两人的住处间隔不远,明臻走两步路就到了。

等明臻离开,李福才道:“眨眼之间,明姑娘来秦王府有十年了。”

祁崇刚刚坐下,手中朱笔还未蘸墨水,就听到李福讲这句话。

细细一算,确实如此,已经十年了。

时间过得实在太快。

李福看了祁崇一眼,又道:“当年明姑娘才这么高一点点,转眼间,身高就快到您肩膀处,已经成了大姑娘。与明姑娘同岁的公主,都要许配人家了。”

祁崇道:“她心性较小,还是个孩子。”

李福倒希望祁崇永远将明臻当成孩子。这些年来,李福也算是看着明臻长大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对于明臻,李福是当成幼小不懂事的晚辈来看待。

正是因为爱重,所以看到今晚祁崇与明臻的举止,李福才觉得不妥。

祁崇注定会当帝王,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嫔,明臻这样的暧昧身份,夹杂其中并不是好事。

最近这几年,宇文家有心将自家女孩儿许配给祁崇,也有一些中立的大家族看上了祁崇,假如祁崇娶了他们家的贵女,他们都会转而支持祁崇。

这些贵女早早被家族教养,外表贤淑温良,骨子里一个比一个精明,明臻从小就傻,只怕会被吃得骨头都不剩。

心里这样想,李福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伴君如伴虎,陪伴在祁崇的身边,他时时刻刻都说话小心。

犹豫良久,李福才干巴巴的笑了一声:“明姑娘实在不懂事,也不知道避嫌,幸好是殿下,以后若见了外男,可不能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