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审察时光的秘密(第4/15页)

《成都志》中载有关于夜市的古诗:“锦江夜市连三鼓,石室书斋彻五更。”(转引自祝穆《方舆胜览》)祝穆是宋人,其所载的《成都志》夜市的情况,应早于宋代,证明唐代成都即有夜市存在。当然到了宋代后就更为普及。田况有《七月六日晚登大慈寺阁观夜市》诗作记载彼时夜市情景,两位在成都生活过的诗人,范成大和陆游亦对此有记载,前者说:“东郭风喧三鼓市,西城石汹二江涛”(《石涌居士诗集·前堂观月》),后者有:“明河七夕后,倦马五门前。小市灯初闹,高楼鼓已传。”(《剑南诗稿·七月八日马上作》)而《岁华纪丽谱》也记载:“七月七日,晚宴大慈寺设厅,暮登寺门楼,观锦江夜市”。这就说明,有案可稽的成都夜市,有锦江一带、大慈寺、五门亦即得贤门附近,而且一般说来,这些夜市大多要交易到三更时分。

像大慈寺的夜市,既有官方的倡导,又有民俗的吸引,商品交易固然旺盛,商人们还是极其辛劳的。但官员们不大相同了,他们在七夕(或者如田况在七月六日)这晚登楼赏月,用公款大宴宾客,确实糜靡费不少,“其(师)[帅]府监司,七夕率皆登临宴饮,无复忌惮,吏民聚观,不可以训。”(《宋会要辑稿·刑法》)因而宋朝统治者曾下令禁止,但并不奏效,因为在官吏荒唐的宴饮中,这种夜市确实有其民众和商业基础。在农业社会里,这实在是难得对付漫漫长夜的一种良策,爱玩的成都人哪能让其轻易废掉呢?及至清末,成都夜市更盛,近人徐心余在《蜀游闻见录》里说:“虽无大宗交易,而每夜银钱出入,尚有千余金。”可见夜市对成都人的生活影响日渐扩大。

可以肯定地说,成都周边地区由于地理气候诸多条件的优越,加之灌溉农业的发达与完善,人们花在同样单位的农作物所需要的时间和劳动强度要比其他恶劣地区少得多、小得多。加之成都地区通往外省的交通条件历来不是十分便利,而彼时简单的交换、贩卖等小型流通商业,又不足以使农田作物及其产量的改进成为具有内在动力的必然。换言之,无论是成都城内还是其周边地区,由于上述诸多因素,人们余裕时间相对较多,这必然诱发出人本能上的娱乐戏耍的本性,再者农副产品的丰富,必然带来酿酒及其相应的吃喝玩乐的盛行。因此在中国很多地区还尚待开发的时候,班固已在《汉书》里对与成都相连的广汉郡的人情风俗做了描述,而此地与成都是如此之近,两地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因此用广汉的资料作为对成都的分析,也是有相当的适用性的。从地理物产上看是“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蔬食果实之饶”,如此好的条件,民众自然是不知凶年饥荒为何物,即所谓“民食稻鱼,亡凶年忧”,其个性中便少有愁苦之色,这甚至成了一种习惯,“俗不愁苦”。如果我们在一定条件下同意人是环境的动物的话,那么这些人的言行轻率(“轻易”)、贪图享乐(“淫泆”)、体格矮小而生性懦弱(“柔弱”)、心胸不够宽广且容易自足(“褊厄”)等等,便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也就是说,成都这样的地理气候条件所造就的与其他地方作息时间上的差异(尽管在农业社会的总体差异不会像今天这么大),固然有经济学的意义,如通过对某人或某些相近的群体的工作和娱乐比例分析,来判定其给予社会和向社会索取的一个指数,同时还可以运用福利(Welfare)等于薪金(Wage)除以工作(Work)的公式来分析其在社会中的位置及其生活质量。但是另一方面,这也铸就了成都人的性格及其相应的文化风尚。其时间上的余裕所带来的商业性和民俗性节日及其他游玩时间的增多,无疑对成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今日成都人——尽管多半是因为明末清初的战乱而从外地迁入成都的人的后裔,而非此前之“土著”——与班固所描述的彼时之成都人的性格风俗没有多大区别,由此不难看见,环境所带来的诸如民情风俗甚至包括作息时间与他处的异同,其影响不可谓不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