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告御状!(下)(第2/3页)

李进谢过,虽然紧张,但还是有条不紊的将喊冤的缘由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这一说可是让朱允炆啼笑皆非,而黄福等山西官员则是如释重负。

不是什么冤假错案,也没有审断不公,破家灭门的人间悲剧。

就连冤案的当事人都不是李进。

他是替他哥们喊得冤。

李进是郭万三手下的矿工,有个小伙伴叫李大宝也是矿工,大家伙都在井底挖煤,其中有一个工友上了岁数,因为井底积水太深,腿脚溃烂,就找到李大宝希望换一下工作的岗位。

李大宝的岗位在矿井的半腰,位置较高,没有积水,所以李大宝当场就慷然同意了。

俩人按说换了岗位干就完了呗,下了工一道还能找地方喝两杯,结果好巧不巧就能出事。

在李大宝岗位上工作的老头被一块碎石绊倒,当场摔下腰坡到了井底,死了。

矿井死人是常事,郭万三手下负责矿井的工头也没说啥,该咋赔咋赔呗。

但老头的家人不愿意了,还跑到县衙把李大宝给告了。

你不给换这个岗位,人能摔死?

县令一听,咂摸着也是个道理哈。

谁在哪个岗位那是安排好的,你说换就给换了,起因在你身上,你不负责任哪行,不过念在李大宝也是出于这个尊老爱幼的美德,所以也就判了李大宝赔偿老头家属十两银子。

李大宝当然满肚子委屈。

老头久在井底,腿脚不便,因泡水而疼痛难忍,如此久持下去必落一个残疾,出于帮助和尊老的美德才慷然把自己的岗位让出去,自己选择跑到井底,涉水工作。

自己一片好心没换来道谢也就罢了,还要为老头的意外死亡负责任?

这上哪里说理去!

李大宝的冤屈没换来啥好结果,最后因为咆哮公堂被打了一顿板子,该赔的十两也一文没少的掏了出来。

这事按理就算到此为止,尘埃落定。

但李大宝的哥们李进可不那么想,这不就趁着成为工人代表的机会,壮着胆子找到朱允炆喊了这么一嗓子冤。

“行了,朕知道了。”

朱允炆还当什么大案呢,结果就一起民事纠纷,介乎于法理与道德之间。

“你说李大宝是出于好心才换的岗位,这事能证明吗?”

“当然。”李进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回皇上的话,我们整个煤井的人都能证明,包括当时在井底的监工都知道此事,平素里工友之间换换岗是常有的事,为的就是能跟相熟好友离得近便些,做工的时候能有个说话的伴,不觉枯燥。”

“能有人证明,那就说明换岗是李大宝出于一片好心,出于尊老和帮老的美德才做的好事。”

朱允炆颔首,看向黄福:“说说,你现在咋想?”

得知事情原委的黄福也觉得自己从地狱回到了人间,整个人都快虚脱了,闻言连忙振起精神:“李大宝的赔偿银我们布政使司补偿,那个断案的县令撤职查办。”

“不不不。”

熟料朱允炆闻言反而摇起了头:“这反而不对了,县令断案基于法理,咱们觉得李大宝冤是基于道德,这样吧,弘扬传统美德和提倡百姓践行美德,诸如尊老爱幼、见义勇为这都是朝廷一贯宣传的。

既然是朝廷宣传的,百姓依从才去做的,出了这种事情,朕这个皇帝和内阁应该来负责,而不应该是断案的县令和践行美德的李大宝来负责。

这十两银子呢,朕出,另外再补偿给李大宝十两银子,至于他那顿板子,是因为咆哮公堂而受,不另予补偿了。

至于那位县令,基于法理而断案,虽不近人情却恪守本分,并无过错,不赏不罚便可。”

说完了这些处理的意见,朱允炆看向李进,温声问道:“如此,你看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