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9章 弘法(第2/2页)

这套体系的核心也是四个字:普法下乡!

大理寺除了稽查各地上报的疑难杂案,或者奉皇命处理钦案之外,还负有编修、宣扬律法的职责。

前面那一摊,如今是孙绍宗掌管,却和刑部、都察院有着相当程度的重叠。

后面那两部分,按理是右少卿李文善掌管的。

不过历年来,大理寺右少卿也只是负责编修法律,对于宣传方面,却是几乎是极少涉足。

非但如此,依照孙绍宗做治中时的所见所闻,地方官府对于普法工作,同样是消极怠工。

因为时下流行的论点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法律只要掌握在官员手中就够了,至于那些小老百姓,懂的法律越多,就越容易出现生事的讼棍。

这种言论与思维,其实后世也还没能完全杜绝。

好在孙绍宗也没指着能完全杜绝,对他而言,只要能借着这个由头,在三法司的职权中另辟一条蹊径,也就足够了。

不过凭空提出要‘普法下乡’,肯定是不可行的——至少也要先找些依凭,证明这样做是有必要的,而不是自寻烦恼。

正因如此,孙绍宗才让柳湘莲等人,查阅统计近年来,各地百姓聚众械斗的记录。

之前他在京城为官还不觉得如何。

等南下湖广之后,才发现民间因为争水、争田、甚至争人争气,引发的群体性械斗可说是此起彼伏。

这一来是地方官府掌控力不足,二来也是因为大多数百姓,都只知宗族宿老,不知朝廷王法,一旦产生矛盾往往自行以暴力解决。

只有那些实力不济,被豪强欺压了的,才会想到官府头上。

可地方官对这等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的事儿,又往往难以论断清楚,即便出面进行干涉,往往也会被认为是偏帮某一方,即便做出的裁决,也难以生效。

当时孙绍宗就觉得,应该想法子增加官府的掌控力,尽量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否则地方宗族势力随着时间推移,对官府的敬畏肯定会越来越少。

等到地方上完全失控,那大周朝估计也就该走上末路了。

现在入职大理寺,正好把两件事结合起来,以普法宣传的方式,尝试遏止乡间愈演愈烈的私斗之风;同时借助普法之便,在地方上安插势力,甚至趁机夺取一部分辖制的权利。

当然,这其中的细节,肯定没那么简单,还要仔细斟酌之后,才好在朝堂上讨论。

总之,最后只要两件事能做成一样,也就算孙绍宗没白在大理寺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