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历克斯·皮尔斯(第2/15页)

事实上,我返回纽约的时候就知道我的内心有个第三世界那么大的窟窿,我已经知道她不可能填满这个窟窿,但我还是试着让她去填满它。也许我怨恨的是她不肯尝试,说什么她又不是女超人,带着车载斗量的眼泪与我分手,学卡莉·西蒙写蹩脚的歌曲诋毁我【184】。但我找到了一个姑娘,她待我就像牙买加(我的另一个姑娘)待我,言下之意就是我们的关系算是挺好,但你要是觉得我的关心能超过某个阶段,那就是开国际玩笑了。我喜欢她的理由或许就是我始终喜欢牙买加的理由。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此路不通,但我也不会因此就不去尝试。为什么?我他妈的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原因,我还会不会这么做呢?妈的,多半会。

另一方面,确实有个男人坐在我这张床的左边盯着地板。我觉得他在盯着地板看。我只抬了一次脑袋,但一抬头就吓得自己魂不附体——他肯定感觉到了。不,也许没有。有个男人坐在我床边,他那么轻,我几乎感觉不到床垫的凹陷,但他压住了屁股底下的被单,缠住我的右腿在他背后动弹不得。天晓得我的左腿在哪儿,反正你别动就对了。千万别动。你不会有事的。哥们儿,你应该闭上眼睛接着睡觉,记住这就是你的计划。对,闭眼假寐,直到真的睡着,等你醒来他就不见了。别去想这么做行不通,兄弟,你还没试过呢。快,闭上眼睛。使劲闭上,直到挤出一滴眼泪。使劲闭上眼睛,数秒,12345——太快乐,太他妈快了——1……2……3……4……5——慢一点,再慢一点,等你睁开眼睛,他就不见了。他就不见了——不,他还在。

他还在。睁开四分之一眼睛看着他。他开灯了吗?狗娘养的开灯了吗?灯他妈到底是谁开的?不,别看。黑色长裤,不是海军蓝,我确定是海军蓝和蓝衬衫吗?他是秃头吗?他用双手抱着脑袋吗?白人?浅棕?他用双手撑着脑袋吗?谁会穿配套的海军蓝衬衫和长裤呢——别看。我要是打鼾,他会走开吗?妈的,我应该翻个身。谁睡觉不翻身?要是我不翻身,他会知道我没睡着的。但要是我翻身惊动了这个混蛋,他做些什么事情怎么办?牛仔裤还在书桌旁的椅子上,我在那张书桌上可谓一事无成。钱包快从口袋里掉出来了。公共汽车票,安全套,三十块——不,五十块,我他妈为什么在琢磨我他妈的钱包?肯德基的空盒子,肯德基在牙买加是他妈的快餐邪教,我的包在哪儿?被他放在脚边了吗?他正在翻我的包吗?阿历克斯·皮尔斯,该死的胆小鬼,给我坐起来,说你他妈搞什么,同胞,这儿看着像是你他妈的房间吗?

说啥?哦,该死,哥们儿,我以为这是我的房间。

这儿看着像是你的房间?

咱们这是住酒店,兄台,你以为呢?

问住我了。

哥们儿,昨晚我喝得那叫一个不省人事,天啦兄弟,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上楼的,都怪你不锁门,所以我这么一个醉鬼才能晃晃悠悠走进来。还好你不是姑娘,否则你一睁眼肯定会发现咱的鸡巴都快捅到你喉咙眼了。

还好我不是姑娘。

太他妈对了,是吧?

你得给我出去——我操,我在和谁说话?我是在想象还是真的说出来了?他没有动弹。他不在动弹。他依然不动弹。

他妈的鼓起勇气,哥们儿。给我鼓起他妈的勇气。慢慢呼吸,慢慢呼吸。也许我该轻轻踢他一脚。我是说,这是一家有安保的酒店。也许他住的是423房间,其实就是犯了个小错,也许我确实忘了锁门,也许酒店偷工减料,所有的门都配了同样的钥匙,以为我们绝对不会有理由发现,因为上帝做证,寻欢作乐的白人来到从不为难他们的第三世界国家,每天晚上都会喝得酩酊大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