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历克斯·皮尔斯(第3/3页)

这是我第一次踏上他的土地。这是他居住的地方吗?我连这个都不知道。整条车道是个环形,中央是一丛树木,顺着向前走能看见四条廊柱撑着的门洞,门洞里的双开门似乎半开着。两层楼的所有窗户都是铁锈色,而且全开着。乐队还在演奏,但外面的警卫走光了。我向左走向歌手破旧的皮卡。我老爸有过这么一辆车,不是相同的型号,但也是一辆旧车,他爱它胜过爱自家孩子。我认为他之所以那么爱那辆车,是因为只有它会老去但不会死亡。好吧,直到它再也开不动为止。真他妈奇怪,但室内确实传出了音乐声,而外面静悄悄的。不是听上去静悄悄的,键盘和鼓的声音时响时停,还有来往车辆的声音,但感觉静悄悄的,不禁让我心里发毛。我不知道还能怎么解释。我无法相信兰辛那龟孙子就把我扔在外面。也许他真的忘了我。也许蜷伏在我周围的黑暗让我心里发毛。里面有人知道警卫全走了,留下大门敞开着吗?换班?接班的人不守时?

去他妈的。也去兰辛的。我早该知道。也许他要报复我在他背后说的各种怪话,因为此刻我觉得我像个该死的傻瓜。但兰辛,我又不能去找别人议论他,甚至不能说他的不好。再说我能找谁说呢?去他妈的龟孙子,还有,听清楚了,去他妈的这个地方。也许我就是在自欺欺人。又一次。也许我还是去搞清楚米克·贾格尔的下落比较好,这样我还能保住我该死的工作,至少先去找到我还没遇见的杂志摄影师。说到这个,我都不知道他还在不在牙买加。

我转身走出大门。希望路很繁忙。兰辛的车上没有我的东西,于是我埋头向前走。车辆不停开动,我看见一辆很像出租车的白色福睿斯。司机把胳膊搭在车窗外,通常说明他的每根手指间都夹着美元,那是他自行收取的费用。我朝他挥手,他停下车。我打开车门准备上车,抬头望向前方,看见一辆蓝色轿车开进歌手家的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