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历克斯·皮尔斯(第2/3页)

我不知道我要什么。我昏了头。摇滚乐已死,谁想当音乐写手呢?也许朋克还有点意思,也许事实上摇滚乐只是生病了,正在伦敦休养。也许叫“雷蒙斯”的那个乐队【71】在搞什么名堂,也许摇滚乐能靠重返查克·贝里【72】不停重生。他妈的狗屁,亚历山大·皮尔斯,想写音乐文章,就只能像他妈的摇滚评论家那么说话?维纳【73】会思考,他会希望,他无比希望米克和凯斯这会儿醒来,吸一口海洛因,扔掉最近充斥乐队的那些屎货,重新唱起《让它流血》,而不是《羊头汤》之类软绵绵的鬼东西,以及上帝我求求你,千万别碰雷鬼。但实际上他们就正在这么做,硬是把这首歌第十九次塞进他妈的单声鼓点【74】。我来这个国家知道我会发现一些什么。我认为我已经发现了,我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但我他妈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

灯光熄灭,再次点亮,但呜呜声消失了。不开玩笑。我觉得大家都没猜到会这样。我猜外面的城市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被抓了现行。灯光恢复前,马克·兰辛在干什么?他在这儿认识什么人?有个人向我讲述过贫民窟是怎么运转的,他在进监狱之前也是个粗胚,出狱时像是变了个人,都是书本的功劳。我猜是《马尔科姆·X自传》,我甚至猜会不会是艾尔德里奇·克里弗【75】。但是,伯特兰·罗素的《哲学问题》?他之所以能够不受打扰,是因为他是个老派的前粗胚,管着一伙年轻人,在帮派间居中调停,同时也因为大家不认为区区一个苦力能搞出什么名堂。

有时候我很羡慕越战老兵,因为他们至少还有信仰可以失去。你有没有过特别想离开一个地方,连你没有理由要离开也变成了又一个必须离开的理由?

1971年,我离开明尼苏达的速度不够快。

每个牙买加人都能唱歌,每个牙买加人都跟着同一个歌本学唱歌。马蒂·罗宾斯的《枪手民谣》。哪怕你揪住顶级粗胚的衣领,开口说一声“埃尔帕索”他就会以完美的深情唱法哼哼下去:埃尔帕索城哟,就在大河边。这是牙买加黑帮俚语的祖先,想了解金斯敦的绿橙争斗,想了解粗胚与枪手的一切,答案不在鲍勃·马利或彼得·托什的歌词里,而是在马蒂·罗宾斯的《大铁枪》里。

他是逃跑的亡命徒,每个嘴唇都轻声说

他来这儿为了办事

用他腰上的大铁枪

这是蛮荒西部金斯敦的枪手故事。这个西部需要戴白帽子的英雄和戴黑帽子的反派,但事实上,贫民窟智慧更接近保罗·麦卡特尼对平克·弗洛伊德《月之暗面》的评论。那是彻底的黑暗。每个受苦人都是没有房屋的牛仔,每条街道都有歌曲里用鲜血书写的枪战。在西金斯敦待一天,你会觉得顶尖粗胚自称乔西·威尔斯完全合乎情理。不仅仅因为藐视法律。它抓住了神话精髓并据为己有,就像雷鬼歌手在旧曲目上叠加新歌词。假如说西部需要OK牧场,那么OK牧场也会需要道奇城。金斯敦,尸体时而像苍蝇般乱飞的金斯敦,实在符合这个描述。据说下城区过于无法无天,总理好些年没去过比十字街更远的地方,连那个路口都是供人抢夺的肥肉。因为你看啊,一旦白人和教养良好的总理说到民主社会主义,几天之内你就会看见身穿西装自称史密斯的美国佬蜂拥而至。连我都能闻到冷战的气味,导弹危机都无法和这儿相提并论。本地人要么乘飞机跑路,要么被杀。无论如何所有人都在他妈的逃离道奇城。

似乎好点了。不要模仿亨特【76】,尽量不要模仿亨特。去他妈的汤普森,去他妈的垮掉一代。我的故事需要一条叙事线,需要一个英雄和一个反派,还需要一个卡桑德拉【77】。我能感觉到它正在走向高潮和解决、结局或败亡,并不需要我的参与。在《迈阿密与被困的芝加哥》里,诺曼·梅勒将他的反面自我投入事件,假扮罗纳德·“邦佐他妈的睡觉时间”里根【78】的安保人员,混进一场不可能邀请他的共和党宴会。那是个想法,仅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