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摇客【3】(1976年12月2日)(第3/5页)

1971年我十岁。

贫民窟生活没有任何意义。杀死一个孩子屁也不算。我记得我父亲最后一次尝试救我。他从工厂跑回家,我记得是因为我们都站着,我的脸有他胸口那么高,他喘得像条狗。那天晚上我们待在家里,跪在那儿脚趾贴地。这是一场比赛,他说,说得太响也太快。谁先站起来谁就输,他说。所以我站了起来,因为我十岁,是个大孩子了,我厌倦了比赛,但他大喊大叫,抓住我,捶打我的胸口。我气得七窍生烟,使劲吸气吐气,我想哭,我想恨他,但就在这时第一颗子弹飞了过来,就好像有人扔石子打在墙上。然后是第二颗和第三颗。然后子弹打穿墙壁,啪啪啪啪啪,但只有最后一颗砰的一声打中一个罐子,然后六颗七颗十颗二十颗突突突突突打在墙上。他抓住我,想捂住我的耳朵,但他用力太大,没注意到手指戳在我眼睛上。我听见子弹听见啪啪啪啪啪听见嗖嗖砰砰感觉地板颤抖。女人尖叫男人尖叫孩子尖叫,就是生命戛然而止的那种叫法,你能听见从喉咙涌到嘴里的鲜血淹没了尖叫,只剩下咯咯作响的窒息声。他按倒我,捂住我不让我叫,我想咬他的手,于是我咬了他的手,因为他的手也捂住了我的鼻子,求求你老爸别弄死我,但他在颤抖,我害怕那是临死前的抽搐,地面再次抖动,脚步声到处都是脚步声,人们奔跑经过、奔跑经过、狂笑、尖叫、大喊八条巷的人都要死。老爸把我按在地上,用身体盖住我,但他那么沉重,我的鼻子很痛,他浑身汽车引擎的气味,他的膝盖还是哪儿抵着我的脊背,地板的味道很苦,我知道那是红色地板蜡,我希望他从我身上起来,我恨他,所有声音听着都像裹在袜子里。最后他终于从我身上起来了,外面的人在尖叫,但没有啪啪啪啪或嗖嗖砰砰了,他在哭,我恨他。

两天后,我母亲笑着回到家,因为她知道她的新衣服在整个狗屎贫民窟里绝对是个美丽东西,他看见她,因为他没有去上班,因为所有人都觉得上街不安全,他从背后走过去抓住她,说你个卖屁眼的婊子,我能闻到你身上有男人的屌味儿。他揪住她的头发,打她的肚子,她尖叫说他不是男人,因为他连个跳蚤都操不动,他说你不就是想挨操吗?他说看我给你找条够大的鸡巴,他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拖进房间,我在被单底下看,他让我躲在那儿是害怕坏人半夜摸进来,他拿起扫把,从头到脚从前到后揍她,她惨叫然后哭号然后呻吟,他说你要大鸡巴是吧,逼我给你大鸡巴是吧,你个狗操的卖逼婊子,他抓着扫把,踢开她的两条腿。他把她踢出家门,把她的衣服跟着扔出去,我以为这会是我最后一次看见老妈,但第二天她回来了,绷带裹得像里亚特影院三毛钱一场的电影里的木乃伊,还有三个男人陪着她。

三个男人抓住我老爸,但我老爸还击,像男人一样还击,像电影里的约翰·韦恩似的揍他们,像个真正的男人在打架。但他只是一个人,而他们有三个,很快变成四个。前三个像捣马铃薯似的揍我老爸的时候,第四个这才进来,他说咱叫乐小子,下一个当唐的就是我,可你知道你叫啥吗?你知道你叫啥吗?咱说你知不知道你叫啥,逼眼儿?我老妈大笑,但发出的声音像在喘息,乐小子说你以为你在工厂干活所以就牛逼啦?是咱让你在工厂干活的,逼眼儿,咱也可以不让你干。知道你叫啥吗,逼眼儿?你叫内线。他命令其他人离开。

他说你知道为啥大家叫我乐小子吗?因为我不把任何事情当玩笑。

哪怕在昏暗的房间里,乐小子的颜色也比几乎所有人都浅,但他的皮肤永远红通通的,就好像皮肤底下就是血液或者像被太阳晒过头的白人,他的眼睛灰得像猫。乐小子对我老爸说他要死了,就现在,不过要是能让他爽一爽他也可以放他一马,就像《生而自由》【17】里的那头狮子,但他必须离开贫民窟。他说你想活下去就只有一条路,他还说了些别的,但他拉开裤子拉链,掏出那东西,说你想活下去吗?想活下去吗?我老爸想活下去,我老爸骂他,乐小子用枪顶着我老爸的耳朵。他对我老爸说这个国家如何如何,说他可以去哪儿,可以带走你的崽子,他说“崽子”的时候,我忍不住发抖,但他们都不知道我躲在毯子底下。他说你想活下去吗?想活下去吗?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像个碎嘴的小姑娘,他用枪口摩擦我老爸的嘴唇,我老爸张开嘴,乐小子说你要是咬掉我的卵头,我就开枪打你脖子,你可以听着自己死掉,他把那东西塞进我老爸嘴里,乐小子说你给我好好舔,因为你吸得像条死鱼。他呻吟了一声又一声,操我老爸的嘴巴,然后拔出来,按住我老爸的脑袋开枪。啪。和牛仔电影里的砰砰不一样,和哈利·卡拉翰【18】开枪不一样,而是刺耳的一声巨响,震得房间跟着一抖。鲜血溅在墙上。我惊叫起来,枪声同时响起,所以别人不知道我还在毯子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