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第六十八只(第3/3页)

似是怕秦郁之忘记一般,容创缓缓开口,声音里带着沉稳的笑意:

“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律法规上的条例被他一条条复述出来,带着不近人情的温度。

“涉及到公私财产安全的,情节重大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者死刑。”

“这件事警方正在介入调查。”

“你说,到时候我要是把这些明晃晃的罪证捅到警察那里,会怎么样呢。”

容创略微有些可惜道:

“哦对了,法律法规都是针对人类的,不知道针对狼还适不适用?”

看着秦郁之越来越阴沉的脸色,容创愉快开口道:

“不适用的话,那应该把小狼狗关到哪里呢?关到动物园,哦不对,会说话的狼的话,是不是得关到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