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电动车三轮车只开十几分钟就到了夜市入口。

两人终于可以从狭小的车体内跳出来, 畅快地舒展四肢。而安歌立刻就闻到了熟悉的味道,眼睛瞬间这个一亮。

无论哪个世界,哪里的夜市, 有一样东西的共通的。

----美食。

空气中各种煎炸炒烩出来的各地特色美食的味道混在在一起, 勾着整条街上行人的食欲。

安歌迫不及待一个个摊位走去:洒满烧烤串, 香气宜人炸鸡排, 章鱼丸子,铁板鱿鱼,烤肉串......

哪样都能唤起记忆中的味道, 哪样都想尝尝。

于是, 安歌再也不顾上会不会有人认出来他,混入人群中一样一样地买、还摘下口罩直边走边吃。

顾琛跟在身后负责结账。

很快,两人手里拿满了一袋袋装着热乎乎各种小吃的袋子盒子。

时隔多年,安歌也没想到竟然能在小说中的世界,吃到了让他怀念n久的味道。他咬着香喷喷的烤肉串,一脸满足:

“咱们买了这么多, 花的钱还没有你定的营养餐中的一碗汤贵。咱们,以前过的太浪费了。”

顾琛笑了:“安少爷居然知道什么叫浪费?你放在地下车库的随便一辆落满灰尘的车,都能买下整个夜市。”

安歌:“那是以前的我,跟你结婚后我就没买过车,没挥霍过钱。”

小少爷跟他结婚后, 确实改变了很多。顾琛自恋地以为安歌是为了他而改变。自我感动地想要对人更好。

他拿出纸巾, 给安歌擦掉唇角的一点油渍, 说:“你想挥霍就随便挥霍,我养的起你。”

“我也养得起你。”

安歌不以为然, 从烤肉袋里拿出新的一串烤串, 送到顾琛唇边, 说:“顾总,张嘴。啊--”

顾琛唇角扬着笑,在安歌递过来的烧烤串上咬下一块。

周围来来往往的人很多,都带着各自的目的在街上闲逛。没有人会为他们驻足停留,更没有人会在意两个男人站在街中央,互相投喂。

然而,他们看不到的不远处,又一个举着手机的人,对着他们连拍数秒,记录下了这一幕。

夜市上不止有美食,各种新奇的小商品也能引起人的购买欲。

就连顾琛也看到一个让他驻足的摊位。手机半永久贴膜,免费签写艺术字。

他问安歌:“哪里好像是给手机壳贴膜,还能把名字签上。你要不要?”

安歌看了一眼:“顾总裁,20块钱的贴膜,你确定?”

顾琛点头。

安歌好笑,他觉得顾琛才是没有见过的世面的豪门大少爷,看到各种新奇都要试一试。

他纵容:“你都没意见,我肯定没意见。”

贴膜的是一位小姐姐,她先给顾琛一张签字的透明纸和一只黑色签字笔。

夜色很暗,写字的桌子对于顾琛的身高来说也过于低矮。他半蹲着,握着笔趴在矮桌上签自己的名字,态度认真地像个小学生。

透明的塑料纸留下‘顾琛’两个字。黑色的字迹没有完全干涸,在昏黄的摊位灯下泛着亮光。

落笔利落,笔锋钢劲。带着中力量的艺术感。

看着他的字,安歌签自己名字的时候就有了压力。同样贴在手机背壳上的签名,谁的字丑谁丢脸。

他提笔,认认真真地写出自己的名字‘安歌’。

还挺好看。

虽然不像顾琛那样利落钢劲,但好在工整干净,字型圆润。

安歌还算满意。

顾琛似乎更满意,等待字迹干涸的时间里,顾琛拿着安歌的签名纸看了很久,眼中带着笑意。

小姐姐很快给他们贴好了。

两人的手机背壳都是银色的,黑色的签名印在上面有种浓重感。还挺好看。

安歌看着自己手机上写着的顾琛的名字,啧了一声:“怎么这么奇怪呢,感觉我在拿你的手机。”

顾琛却跟他有不一样的感受,握着以往只是办工用具的手机,现在丰富握着无价之宝,说:“这样,就好像我一直把你窝在手中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