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洋过海来搞你(第2/3页)

我想,在若干年后,她再回过头去回望自己这段历程,定然是面带微笑,心头丰盛而精彩的。

你认为值得的事,就去做。

前几天有个朋友问我觉得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想这句话就是人生最好的诠释:有希望、有事做、能爱人。

生命的终点一定是死亡,我们要的只是过程。有许多人也安守本分地过了一生,却难免惊叹于别人放手一搏的身姿。一些勇于豁出去的人,像枪林弹雨里弹吉他的浪漫主义,也像世界末日前小酌的乐天派,更像一管鲜活的鸡血,提醒着我们生活中除了吃喝拉撒睡还有些其他闪闪发光的东西。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前同事,她一度在我心中的地位是“文艺女神”一般的存在。真的,老天对她实在是太慷慨了,能说会写,琴棋书画,前凸后翘,明眸皓齿,除了有些邋遢不爱收拾房间以及糟糕的厨艺之外,她几近完美。每天上午,穿着得体的她踩着高跟鞋端着一壶茶体面地经过的身姿,成为办公室里为数不多的直男朋友们期待的风景。

根据普世定律,越优秀的女孩子越找不到男朋友,她却不然。追求者虽不算大排长龙,但异性缘也是极好的,走在路上也总有看傻眼了的直男擦身而过。年近三十,她虽不急,但家里人急了,安排的相亲一场接着一场,尴尬地相到今年第十四场,依旧无一合适。问及为何,她答:不够喜欢的在一起一定会分开,我太了解自己了。分分合合太累,不如等一等。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跟我说,她要离开这座城市。

“为什么?”

“我爱上了一个男孩子。”

“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

“我没见过他,当然他也没见过我。我在一篇采访里看到他,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会画画的男孩子,而他守着父母在偏远的小镇上开着画室,我想去找他,想和他在一起。去不去不重要,只是我不知道自己下一次还能如此渴望一个人会是什么时候。”

“工作不要了?”

“不要了,我的积蓄已足够下半生的生活。”

“乡村生活你过不习惯怎么办?”

“不习惯了我就再出来呀,出家人还能还俗不是吗?”

一副心意已决的样子,即便不忍就此别过,也要祝这放手一搏的女子此行一帆风顺。想想她要为一个未曾谋面的男子,远赴千山万水地去圆梦,说不定还会迎来一顿饕餮盛宴级别的挫败,我就止不住地心似狂潮。

也许她在看到他的瞬间就会失去这段仅存活于自己脑内的爱情,也许故事的结局她会失望,也许她很快就会灰头土脸地归来。但她此刻,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我觉得,她已经赢了。

哦,那个男孩子比她小八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做梦对于成年人来说,已经是一种非常奢侈的行为了。我们忙着生与死,忙着进与退。做过一些浪漫的梦,却统统被盖上“不现实”的标签,被强制唤醒。

等到了某个阶段,才恍然发现,世间如此之大,却没有一件事能提得起你的兴趣。你不知为何而活,亦不知如何讨自己欢喜,只得盲目而麻木地过下去,像所有人那样为了生活工作,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少女时期的星星眼,早已变成空洞的漠视眼。

与其到那时候才发觉原来人生如此乏味,不如就趁还有什么可以撩拨起你的小火焰的时候,马上奋起追寻吧。就当是为自己增加阅历也好,长见识也罢。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本来就是个很快乐的过程啊!

因为你很有可能再也燃不起来了,就像其他人一样。

任你一辈子飞扬得意,也会有一个人让你低到尘埃里。这就是报应。

你知道吗,无论你有多想那个人,多喜欢那个人,多想和那个人在一起,只要你没有做出举动,那个人就不可能因为你这份感情而感动。要么迈开腿,要么憋下去。不要哭天抢地感动了自己,而那个人却毫不知情。惊涛骇浪的内心戏,不是爱,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