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2008年3月16日 “歹徒”现身(第2/15页)

事实证明一点都不值得。没过多久,陆劲就来信说:“如你所料,我们没结婚。结婚前不久,我发现她把我给她准备结婚的钱挥霍一空,因此我们无法购买家具和别的必需品。她对此的解释是,作为男人,给心爱的女人花点钱,无可厚非。道理没错,但我还是觉得她并没有把结婚当一回事,她不尊重我。其实,在很多地方,我们都不合拍,其中最大的分歧是,我认为她既然是我的女朋友,最起码应该做到忠诚,但是她却认为跟她讲忠诚也是有条件的。换句话说,她认为,我不值得她付出忠诚。她认为我不够好,没资格这么要求她,所以我所做的一切就等于是在妨碍她的个性发展,剥夺了她的快乐和自由。虽然我们住在一起,就跟夫妻没什么两样,但是她认为她是绝对自由的人,她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昨天我再次看见她跟那个外国男人在一起,我第一次产生了想杀死她的冲动,我尾随他们到旅馆,在旅馆门口等他们出来,又跟踪他们去了酒吧,其实我有很多机会可以动手,而且,我相信我能成功,但后来还是放弃了。我想到你曾经告诫过我,应该挑选自己冷静的时候杀人。那天我很不冷静。而且没有事先找好不在场的证明。”

关于他的这位女朋友,容丽听得很多,她知道大约有两三年的时间,陆劲一直在为这个女人苦恼。容丽觉得他之所以对这个女人如此痴心,是因为在这之前,他从没跟任何女人有过肌肤之亲。对此,她曾经在信里为他分析过:“她很漂亮吗?你说不是。她性感吗?你说未必。她脾气好吗?你说恰恰相反。那她对你怎么样?你沉默了。哈,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不要以为她主动拉你上床就是喜欢你,她只是想上床而已。也不要以为你的第一次给了这个贱女人,你的未来就该跟她捆在一起了,我只听过处女情结,可从没听说过处男情结。傻瓜。”

在容丽看来。陆劲的确是够傻的,他好像为了获得这个女人的心,真的愿意付出一切,他在信里是这么说的:“因为我来自农村,我从一开始跟她交往好像就矮了三分,以前她没表露得很明显,伹最近说话越来越尖刻了,我为此很烦恼,因为这种背景我无法改变。同时,我也无法改变我的某些生活习性,比如我喜欢早起,比如我很喜欢周末去爬山,比如我喜欢步行。她甚至还对我寄钱给我妈这件事颇为不满,她说像我妈这样的乡下人,根本就没什么花费,只要每年寄个200元就足够了……总而言之,她对我来自农村这点很在意,我也知道城乡差别严重,不过自从跟她在一起后,才更清楚地感受到这一点。她看不起我,我很难过,于是就想尽办法想让她对我另眼相看,我总是一次次满足她的要求,不管多过分,我都尽量满足。我把我的存款都给她了。你上次问我,我在星河路28号捡到的那箱小古董到哪儿去了,其实,我也给她了,当然是陆续给的。当时,为了拉近我跟她之间的距离,我做了我能做的一切。”

是的,他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除了那箱小古董。

直到他案发后,容丽才知道,那些小古董根本一直就在他自己手里,不然他如何能给他的被害人每人43万元的赔偿?容丽万万没想到,在他那么痛苦、真诚地叙述自己那段伤痕累累的恋情时,还不忘防她一脚,撒个谎。而当时,她却对他的话深信不疑。那时候,只要一想到那些宝贝都落到了那个贱女人手里,并且已经被变卖挥霍一空时,她的心就像刀割一般疼痛。

不过,自此之后,她就对他另眼相看了,因为这至少证明他不是傻瓜,她喜欢精明的男人。

她是在那场病房小战争的前一天得知他那些宝贝的真正下落的,所以,她决定验证一下那个伤疤,如果那个伤疤不存在,她想,她是不会轻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