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2008年3月11日 最新情报(第3/6页)

“她临死前有没有特别合得来的男人?”岳程问道。

“她没有固定男朋友,她离婚后,曾经跟一个男人同居过一阵,但很快就分手了,后来她也曾经跟一两个男房客好像有点暧昧关系,但这也只是邻居的猜测,她没有明确过她跟某个男人的关系。我们现在只找到一个男房客,他现在还住在那间亭子间里,他说他跟罗秀娟没有男女关系,只是偶尔跟她一起打打牌而已。”

“她只收男房客吗?”岳程觉得这女人好像是打着招房客的幌子找情人。

王东海有滋有味地啃起一块豉汁排骨,听到他的问题,答道:“大部分是男房客,她只招过一个女房客,但据说这个女房客住了一段时间后,欠了一堆电话费和水电费后就走了,所以她后来对邻居说,她今后只招男房客。”

“难道她没收这女房客的租房押金?”岳程觉得以罗秀娟的个性,按理说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的情况。

“好像是没收押金。这个女人是罗秀娟的第一个房客,当时她大概也没什么经验。她后来跟邻居说,她当时是看这个女人又老实又可怜才让她住下的,谁知道结果被骗了。”王东海一边吃蒸饺一边说。

“这个泼妇总算碰到了个更厉害的,呵呵,活该!”罗小兵幸灾乐祸地说。

“我也这么觉得。”王东海笑道。

岳程想,依照罗秀娟的个性,她一定恨死了这个女房客,肯定在邻居面前骂骂咧咧了好久。

“除了跳舞和搓麻将,她还有什么其它的爱好?”岳程问道。

“好像就这两样。”

“笔迹鉴定出来了吗?”岳程想到了那张啰里啰嗦的留条。

王东海放下筷子,严肃地点了点头道:“出来了。跟前面的信出自同一个人写的,就是一号歹徒写的。”

“在那天晚上,有没有人看到舞厅或现场附近有人在写信?”

“没有。”王东海摇摇头。

也对,在舞厅或现场附近闷头写字也未免太明显了,歹徒先生应该不会那么笨。但岳程觉得,凶手也不可能在现场打着手电写下那封长篇大论的留条,所以他认为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凶手事先写好了大部分内容,动手之后又加了一些死者被杀后的细节,要么就是凶手杀人后到别的地方把留条写完,然后再返回现场,丢下信。

如果是第一种可能,凶手在杀人前就已经知道罗秀娟的“嘴唇外围涂了一层唇膏”,以及死者腰带上有个苹果,那很可能说明凶手并非随机寻找受害人,他认识被害人,他了解她,还知道她的一些生活细节。

发生凶杀案的地点是一条非常冷僻的小巷——被歹徒先生称为“死巷”,深更半夜,一般人不会到那儿去 ,除非是……除非是情人约会。那么会不会,罗秀娟本来就是去那条小巷跟某人约会的呢?他想起了罗秀娟被害时的穿着,嫩黄色花边连衣裙,白色高跟鞋。这个年纪的女人穿嫩黄色的连衣裙,怎么都觉得有点夸张。

那么换成第二种可能呢?凶手在舞厅捕捉到罗秀娟这个目标后,便尾随其离开舞厅,并将其诱骗至小巷,杀人后迅速离开现场,在别的地方写下便条,然后再度返回凶案现场,扔下纸条。看得出来,罗秀娟如此打扮去舞厅,原本就是为了吸引异性,所以如果有个男人上前搭讪,她一定不会抗拒,如果有人约她到小巷去亲热,她应该也不会拒绝。

一号歹徒的留条,虽然笔迹幼稚,但全文工整干净,没有涂抹的痕迹,这大致可以说明一,歹徒先生希望警方能看明白他在写些什么,二,他写留条的时候,并不匆忙,是在一个安静并对他来说非常安全的地方写的。也许他还回过家!岳程蓦然想到。

“110接几点到的报警电话?”

“大概是凌晨4点刚过一点,四点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