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第3/3页)

于是,有人开始讲究签字的排法以及标点符号的应用。但这一类方法,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官员,只是某些官员和秘书之间的默契或者约定。实际上,更多的官员,考虑的还是措词,一份文件签下来,措词会让下面办事的官员斟酌再三。

唐小舟接触过诸多相关案例。比如当初公安厅办孟庆西案子,想摆脱政法委的影响,将案子从政法委拿回公安厅。赵德良不好越过政法委直接指挥公安厅,想了一个办法,让他们打一个报告,报送政法委,抄送省委。报送和抄送同时到达,赵德良便在抄送件上签了字。事后政法委有意见,找赵德良交涉,赵德良只好说,这是我理解错误,既然我已经签了字,先只能这样了,过段时间再考虑吧。赵德良什么样的理解错误?他没有解释,你总不能因为这么一件小事,纠缠赵德良是否越权吧?

还有一件事,发生在尹越和蓝智蒙身上。当时的两府建设,由尹越担任副指挥长,实际上,陈运达的指挥长只是挂名,基本不管事,所有一切事务,均由尹越负责。两府工程的绿化,由蓝智蒙中标,原因是他们出价最低,委院和府院各两千万。当时就有人说,这个有问题,两院工程的绿化要求很高,两千万绝对不够用。后来,两院工程烂尾,成了胡子工程,绿化工程实际一分钱都还没有投入,却打报告称,前期投入巨大,由于主体工程未能按期完工,受施工影响,前期栽种的树木草皮等,无法维护,全部损失。又因物价上涨等因素,请市政府追加投资。报告送到陈运达那里,他批了四个字,请尹酌处。尹越怎么理解省长的意思宁不同意宁那他千嘛不直接说明宁显然话里还有别的意思。同意宁可他又为什么不写同意夕尹越要的就是这个酌处,大笔一挥,各追加了一千万。尹越出事后,大家明白了,陈运达知道这里面一定有猫腻,又怕背责任,才有这个酌处。尹越因为酌处了二千万,因而多了一项罪名,陈运达却一点影响都没有。

君卓的新书,写的就是这类微妙关系,因而一纸风行,在官场中广为传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