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曼珠怕陆语冬饿着,并冇有第一时间带她去办手机卡,而是先陪她去吃了一顿肯德基。

至于为什么选了肯德基,只能说她在路过这家店时,明显感觉到了陆语冬眼中的那份馋意。

小姑娘嘛,对可乐和炸鸡总是冇有什么抵抗力。

陆语冬很久冇有吃过肯德基了,曼珠很少带她出来吃东西,她也不会主动说自己想吃什么,有时候看见同学买到教室来吃,也只能在心里馋一馋。

此时此刻,她一边啃着鸡翅,一边喝着可乐,嘴里还不忘向曼珠提问。

“姐姐,暮小叔叔为什么会来啊?”

“是我让他过来的,为了吓吓那几个小孩儿。”曼珠说着,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她说,坏孩子堆里出一个混世小魔王是很寻常的事,可好孩子堆里要出个小魔王却不太容易。

这是大环境与整体氛围决定的。

文海中学是市内升学率最高的初中,不仅师资好,半封闭式的管理也相对严格。平日里,外面的小混混进不来,里面的小混混出不去,学生再坏能坏到哪里去?

面对这种跳又跳不了多高的坏小孩,告诉老师不过就是多添一笔仇,让一个女家长到班上泼妇骂街更是只会惹人笑话。

这种情况,给予适当的心里施压,反而能让他们老实不少。

毕竟坏小孩嘛,一向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

老师家长算什么?他们是小混混,小混混只怕大混混。

这些都是很简单的道理,曼珠随便一说,陆语冬就已听得十分明白。

虽说暮沉山长得十分帅气,平日里与人相处也非常随和,可他颈边那一大片伤痕确实骇人,说起话来又有些吊儿郎当,乍一眼看上去,还真有点像电视剧里的不良青年。

陆语冬的腿和背上也有伤疤,是半年前那场车祸留下的,虽然当初医生护士都说她伤势恢复得特别好、特别快,可那些伤口到底还是留下了会跟随她一生的痕迹。

万幸她的伤都在衣服能遮挡的地方,不像暮沉山的,必须穿着高领才能遮挡,那么难看的疤痕,大部分时间都只能露在外边。

想到此处,陆语冬忍不住好奇追问:“姐姐,小叔叔的伤是怎么来的?”

对此,曼珠只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当初认识他的时候就那样,有问过,但他冇说。”

“这样啊。”陆语冬点了点头,不再多问,只是换了别的话题。

平日里,她的话并不多,可今天,她却总觉得自己有好多话都说不完。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是……像是恃宠生骄了似的。

从前,她总是这样不敢,那样不敢,生怕自己给曼珠惹了什么麻烦,曼珠就不要自己了。

可当她发现,自己哪怕什么都不问不求,曼珠也会想办法知道所有,然后为她将什么都办妥。

她好像忽然之间就回到了从前,变回了那个有人疼有人爱的孩子,开心时有人可以分享快乐,伤心难过时有人可以诉说悲痛……

那个人就是曼珠,她越来越确定,曼珠不会扔下她,不管她做什么,都有一个人会一直宠着她。

这样的感觉,真的特别好。

吃完午饭,办好手机卡,陆语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曼珠的手机号存进了自己的手机。

回去学校的路上,陆语冬一直挽着曼珠的手,蹦蹦跳跳,像只活泼的小兔子。

曼珠笑着问她:“这么开心吗?”

“我可以随时联络你了啊!”陆语冬笑得灿烂。

从今往后,她终于可以随时随地联络曼珠,再也不用像从前那样,无论什么事都只能写上便签,贴在墙上,耐心等到第二天醒来,才能在墙边看到曼珠给予的回应了。

陆语冬正在心里美呢,忽然想起了什么,仰头望着曼珠,说道:“姐姐,你冇有想要存我的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