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第2/2页)

都说坏事做多了总要遇到报应的,斯莱德觉得那个小崽子估计就是自己的报应了吧。

他许许多多的第一次、许许多多的破例都是因为对方,可对方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就好像斯莱德当初离开那些爱着自己的人一样。

斯莱德有数不清的机会杀死对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前往刺客联盟的路上,那时候的杰森脆弱到,都不需要斯莱德动手,他只要将对方丢下,那个时候的杰森绝对是活不下来的。

但是斯莱德没有这样做。

后来,斯莱德其实也有许多的机会杀死对方,当对方拒绝自己给他起名的建议时,当杰森的招式中展现出蝙蝠侠的几分特质时,当杰森激烈的反对他的行为时……

斯莱德有无数的机会杀死对方,可他都选择了放弃。

而他的放弃,换来的是杰森的离开,是蝙蝠侠重新找回了他的第二个儿子,是红头罩的出现,是自己与杰森·托德的再无可能。

当他再次见到对方,见到那个已经想起了一切,找回了过去的杰森·托德时,斯莱德有那么一瞬间,感觉对面的人看上去是那样的陌生。

那个会目光灼灼的注视着自己,且只注视着自己的小崽子,仿佛是他幻想出来的一样,不然为何对方现在看上去会那样的疏离呢?

也许他们从来都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哪怕他们曾经短暂的同行,也不过是因为对方忘记了回家的路,将自己错认为了家人。

而当对方想起一切,他们的分离就成为了必然。

哪怕没有那场染血的婚礼、没有那场分道扬镳的争吵又能如何呢?

他捡到的从来都不是自己的小崽子,而是蝙蝠侠的二代罗宾。

当初他带着杰森泡完拉撒路池水,治愈了杰森身上的伤后,斯莱德在训练对方的过程中,常常为了对方的天赋而感到骄傲。

那个时候的他甚至想过,蝙蝠侠就算是有三个罗宾又能如何呢,自己一个就能秒掉对方的全部。他甚至计划过,要带着杰森去哥谭炫耀。

可是到头来,斯莱德发现,原来小丑竟然是他自己。

发现这一切之后,斯莱德的红眼病又犯了。

过去,他犯病的原因是蝙蝠侠身边一个又一个的罗宾。而现在,他只为了蝙蝠侠竟然拥有杰森而眼红。

那个让他父爱上头,却从未真正唤他一声“父亲”的小崽子,竟然是属于蝙蝠侠的。

更加可恨的是,蝙蝠侠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从来学不会珍惜。

斯莱德永远不会忘记,他们初见时杰森是多么的狼狈,他也无法忽视再次相见时,杰森眼角眉梢难以掩饰的委屈与压抑。

蝙蝠侠,真是该死!

与蝙蝠侠打了一架之后,斯莱德来到了他第一次见到杰森时喝酒的酒吧。

上一次他无知无觉,然后一出门就“天降大礼”。

这一次他什么都知道,更知道他与杰森之间的注定分离。

曾想要给一个人家的斯莱德,继续过着自己没有家的生活。

一切看起来,似乎与遇到杰森之前没有任何的分别。

可斯莱德很清楚,记住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眼,而忘记一个人则需要永远,因为他永远也忘不掉那个自己曾经捡到过的小崽子。

自那以后,斯莱德再也没有捡过什么人,也再没有产生过要给谁一个家的想法。他做着他的超级恶棍、做着他的无情雇/佣/兵,偶尔会为某位反英雄打斗动作中,属于自己的痕迹而感到满意。

他没有留下一个人,但是他将自己的痕迹留在了对方的生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