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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克斯在储藏室听着其他人议论着。那个男孩已经死了,可是他们依然还在谈论着他。今天下午,他们把他的尸体用帆布裹好后从船尾抛下,他看着他沉入海水之中。现在,那个男孩什么都不是了。在概念上他什么也不是,在思想里他什么也不是,但他们现在还在谈论他。

他们不停地谈,不停地谈。他们到底想干什么?达拉克斯嘴里咀嚼着煮熟的牛排,喝了一大杯茶。牛肉又酸又咸,但是茶水很甜。他的前臂有个半英寸深的咬痕。他能感觉到那里隐隐抽痛和发痒。他知道要是用刀割断男孩的脖子会更迅速,也更容易,但是当时他手里没拿刀子。他本没有计划这些事。他只是就这么动了手而已,每一个动作都保持了独立性和完整性:性交、杀人、排泄、进食均是如此,出于本能。它们其实可以用任何顺序排列。没有哪一项会优先于其他项;没有哪一项优越于其他项。达拉克斯把他的晚餐盘像镜子一样举高到和自己的脸持平的地方,把肉汁舔得干干净净。

他凝神细听。

卡文迪什说:“就是麦肯德里克。我一看到他,就知道他是凶手。布朗利却非说需要其他证据。”

达拉克斯了解麦肯德里克。麦肯德里克是个软弱、娘娘腔十足、天性害羞的小伙子。你就算把枪放在他手里,替他瞄准、扣扳机,他也杀不了任何人。

他问:“为什么是麦肯德里克?”

“因为他是个声名狼藉的鸡奸者。你每天晚上都能在船厂酒吧那里看见他。”

达拉克斯点点头。麦肯德里克会顶替他成为凶手的。他想,那他就是替罪羊了。达拉克斯自己会站在那里看他在绞刑架上晃晃悠悠地挂着,并且喝彩。

他问:“布朗利想要找什么样的证据?”

“他想要目击证人,得有人曾经看到他们两人待在一起。”

达拉克斯搓着面包屑,放了个屁,然后把手伸进衣兜取出粗制香烟。

他说:“我曾看到过他们俩在一起。”

其他人都看着他。

萨姆纳问:“什么时候?”

“我曾在一天深夜看到他们站在甲板室附近,麦肯德里克对那孩子很痴迷,又是轻声细语地哄,又给这个那个的,搂着男孩的脖子要亲,男孩显得不是那么乐意。事情大概发生在一周前。”

卡文迪什一拍巴掌,笑了起来。

“你应该早说。”他说。

萨姆纳问:“你为什么不早说?船长问我们曾看到过什么的时候,你就在那里。”达拉克斯说:“我肯定是把这茬儿忘了。我不像你们头脑敏锐、脑子也转得快。萨姆纳先生,我属于健忘型的。”

萨姆纳看着他,达拉克斯也与他对视。他感到很放松,没什么不安。他也知道医生属于哪种类型——他会争辩,并且整天问问题,但是他不会下定决心去干什么。他是个谈论家,而不是实干者。

他们一起走到布朗利的船舱,然后达拉克斯告诉船长他所看到的事情。布朗利把戴着镣铐的麦肯德里克从监禁处提了出来,命令达拉克斯在这个囚犯面前一个字一个字地讲清楚。

“我曾看见他把手放在死去的男孩身上。”他说,“他想亲他,还想抱他。他们当时就站在甲板室旁边。就是这样。”

“为什么你之前不说?”

“我之前没有考虑那么多。不过,当麦肯德里克这个名字和凶手联系在一起以后,这些回忆都回来了。”

“这是弥天大谎!”麦肯德里克说,“我从未碰过那个男孩一根指头!”

“这是我亲眼所见。”达拉克斯说,“没有人能让我说出我没看到的东西。”

他发现撒谎原来如此简单,并且显得那么理所当然。话语原来只是某种声音序列而已,而他想怎么发挥,就能怎么发挥。猪哼哼叫,鸭子嘎嘎叫,人类说谎——这些都是世间最常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