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四节 信号(第3/3页)

雍齿小队已经完成了集结,十几个人左臂上绑着白色布条,这是用以区分敌我的约定标志。事前偷运进来的铠甲均为磐石城出产,他们左臂上绑着圆盾,右手持刀,背后插着一大捆投枪,在街上见人就杀,引发了更大的混乱。

前面就是城门。

并非所有豕族军官都是废物,一名百人首集结了周围的所有士兵,以城门为核心列队,展开防御。他很清楚,无论城内的叛乱分子还是城外的侵略者,都会把攻占城门作为首要目标。只要牢牢守住这里,哪怕城内再乱,也不会对局势造成致命威胁。

隔着两百多米的距离,雍齿看到手持长枪的士兵在城门外围警戒,一些被临时征召的平民扛着石块等重物,沿着城门内侧开始堆放,进行加固。

再强大的攻城锤也很难砸开这种障碍。

士兵们发现了这群装束明显异于普通平民的家伙,立刻掉转枪口,朝着这边扑来。

“投枪准备,标尺一百米,扔!”

雍齿从年轻城主那里学到了不少新词。他对“标尺”的概念很模糊,勉强知道这代表投枪与弓箭射击的距离。这在雍齿看来不是什么坏事,恰恰相反,这才能显出自己与众不同。就像文明时代的英文初学者,其实连朗读句子都不流畅,但在一群崇洋媚外却连ABC都分不清楚的家伙眼里,说话的时候随便蹦出几个英文单词,是多么有面子且令人羡慕的一件事。

三棱投枪分量十足,射程虽不如弓箭,却可以在近距离造成可怕的杀伤力。

成年人(文明时代)胳膊粗细的投枪贯体直入,在对面的士兵群里带起一片惨叫。豕族缺铁,根本谈不上什么盔甲质量,他们的腹部被捅穿,胸口被粗大的投枪深插进去,口中喷吐鲜血哀嚎着倒下,被进攻者沉重的脚步从脸上和身上踩过,朝着下一批目标继续投掷杀人利器。

弓箭手都在城头,普通的豕族巡逻小队只配备了长枪。

雍齿不喜欢用弓箭,虽然他知道羽箭比投枪射程更远,但他就是无法把握精准的射术。也许正如年轻的城主大人所说:豕人的优点在于力量,投枪是最适合他们的远程武器。

突击小队每人配备了七支投枪,这是个人负载量的极限。

守卫城门的豕族百人首已经死了。雍齿掷出的投枪从他眼窝里准确扎进去,穿透大脑,牢牢钉在身后的墙上。

最后的六名守卫者同样还是被投枪解决。他们的死法颇为诡异——谁也没有想到这群反叛分子竟然拿出一个个拳头大小的棉布口袋,从空中扔过来,眼前顿时扬起一片白色灰尘,眼睛顿时变红充血,无比刺痛。

雍齿等人的编制是“特战小队”。他们携带的东西比正规军多得多。三角钉、油壶、带勾爪的绳索、短管吹箭,甚至还有三个装满生石灰的棉布口袋。

“作战杀人,杀死对方为第一目的。这无关荣誉,只关乎任务是否成功,还有你们的生存概率。”

这是天浩的原话。

只有死人才会在意所谓的“脸皮”。真正的强者从不顾忌这些,简单来说就是不要脸。

趁着对方双眼刺痛丧失视觉,雍齿等人再次掷出投枪,彻底清空与城门之间的最后障碍。

搬运石块的平民已经逃散。

奋力拨开挡道的石头,雍齿从地上捡起一柄重型战刀,高举过头顶,狠狠斩断横在面前的钢制大锁。

城破了。

……

狮族领地,首都,咆哮城。

从碎金城传来的消息已经送入王宫,狮王师雄对此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召集重臣进行商讨。

他是一个年富力强的王,正值壮年,高大魁梧,有着宽厚的肩膀,肌肉发达。从外表来看,给人以强硬且必须畏惧的感觉,属于那种一旦决定了不会轻易改变主意,无论如何也要执行到底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