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废奴(第2/3页)

张正义一声长叹,身子直了起来,道:“还真是你这人能说出的话啊。可是,人身自由,这简单的四个字,不是和国庆的永世顷田一样,是个可望不可及的空中楼阁吗?”

陈潜也叹了一口气,说道:“没有绝对的自由,但我们可以不断追求进步啊。第一步,至少我们可以实现胶州的人身自由,总归是对商社有好处的。”

“怎么做?说实话,我们现在连哪些人被限制了人身自由都不知道,该怎么入手?那些佃户、家仆,要是被我们强行‘解放’,地主豪强还不来找我们拼命?”

陈潜哂笑道:“就他们?再闹闹得过火枪和刺刀?好吧,好吧,我也没想着一开始就这么激进……”

他打开文件夹,从中取出几张纸,念道:“目前常见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奴隶、契约奴、债务奴,这三种情况应当分别处理。

奴隶,就是传统的以胁迫和人身束缚方式产生的奴隶,比如当初平度马场那些蒙古人就强迫附近不少的村民为奴。这种形式的奴隶最为恶劣,一定要废除。传统观念里,对赤裸裸的捕奴行为也是不齿的,所以对它下手阻力想必不会很大,嗯,说不定消息传出去,民间舆论还会对我们发来赞许呢。”

听到这里,张正义自嘲地笑道:“这样的奴隶,整个胶州也没多少吧?最大的奴隶主,恐怕就是我们商社了。”

“哪里哪里,我们的‘奴隶’都是给钱的,”陈潜喝了口水,笑道,“他们应该算在第二类‘契约奴’里面。所谓契约奴,就是双方签订一个长期合同,雇主给与契约奴一定的报酬,换取契约奴长时间的服务,往往是十年乃至终身。这样的契约奴,在当前普遍存在,各种家仆、长期雇工都是这样的形式。嗯,甚至可以说,我们的劳工,也与之类似。”

张正义想了想,问道:“这不是和后世的劳动合同差不多吗?”

陈潜摇头道:“后世的劳动合同,不管期限如何,劳动者都是可以主动解除的,而且除了少数岗位,解约不用花什么钱,最多要签个保密或竞业禁止协议。而现在的契约奴,如果想解除契约,是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的。所以一旦签约就失去了自由,极端情况下甚至性命也会操于主家之手。”

张正义摸了摸下巴:“你是想怎么办?定套劳动法出来?”

“不,”陈潜苦笑了一下,“我也没那么不切实际。契约奴的存在,是符合现在的一般道德观的。如果贸然禁止,不光外界会有巨大压力,就连我们商社自己人也不会同意。而且这毕竟也算是一种工作形式,那些契约奴自己说不定还乐在其中呢,只能暂且留着吧,等到雇佣生产更发达一些,用工需求暴涨的时候,才会有改变的契机。

今天我要说的重点,是第三种,债务奴。所谓债务奴,我们应当很熟悉,也就是因为负担了难以偿还的债务,而不得不为债主劳动的奴役形式。”

张正义会心一笑:“要不是来了这里,我也就成房奴了。”

陈潜怀念地笑了一下:“我倒是买了一套单身公寓,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唉,算了,不说这个。债务奴现在,不说普遍存在吧,也是常见情况。产生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债务人遇到了急事,比如田地遭灾、家里有人生病,而不得不向外举债,然后运气不好,不能及时还上,或者因为借贷双方信息和知识不对称,被债主用金融手段坑害,最终背上了不可能偿还的债务,只能日复一日地给他打白工过活。”

说到这里,他取出一份文件,递给了张正义:“这就是我刚才说的情况,债务奴明明有更好的、更有效率的选择,比如说来我们这里打工,但是因为债务的奴役,只能被困在债主那里。这就导致了社会总效率的降低,我们能做的,就是改变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