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三十一章

刺客袭击时,场面十分混乱,没有人知道朱琰拉着谢以云一起走,就算有人看到,谢以云只要说中途走散了,她在朱琰身边从没展示过异心,紫烟宫上下都知道她是朱琰的狗,没人会怀疑她。

而这个山洞,或许是维护猎场的宫人开辟的休息地,刺客刚走过,搜寻的人没那么快找来,所以,只有谢以云知道朱琰在这里。

朱琰还中毒受伤了。

谢以云安静地看着朱琰,把一个受伤流血、中毒的人留在这里,十死一生。

而且朱琰一死,他的男儿身会曝光,引起轰动,淑妃派系更不会有精力调查她。

甚至如果够狠心,她可以抬起一块大石头,砸破他的脑袋,再把他推到山崖下,伪装成摔下山崖而死……

天时地利人和,天衣无缝。

谢以云站在朱琰面前。

她已经挑好一块石头了,只是捧着石头的手一直颤抖着,“砰”地石头重重向下砸去,山洞昏暗的光线下,她额头到脸颊遍布细汗,喉咙轻轻一动,汗水汇聚到她衣襟处,落在她下凹的锁骨里。

她浑身脱力,靠着墙壁软倒。

那块石头没有砸在朱琰头上,而是掉在她手边。

因为在那一刻,她想起师父曾经说过:“在这深宫里,一个人手上如果完全不沾一点血,那他是大善人;一个人手上如果不沾一点愧对自己良心的血,那他是好人;一个人手上如果沾了血,不管是否愧对于心,那也不算错事,是个寻常人,以云啊,你要做一个什么人?”

谢以云当时才十余岁,一派天真地说:“我要做大善人!”

师父摇摇头:“你要是能成为一个‘好人’,已经很了不起了。”

谢以云又问:“可是,大家都是人,我怎么能杀人呢?”

师父说:“你还小,等以后你遇到不公的事,就明白了。”

七年后,她遇到如此不公的事。

被逼着跪在地上当狗,被逼进深不见底的湖里差点溺死,被逼着差点当众脱下裤子……每天提心吊胆,最常挂在嘴边的,就是熬、熬、熬。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个昏迷的男人。

但她又做错了什么呢?仅仅因为身份的天壤之别,她就要咬牙忍受不公。

如今天赐机会,把这个男人杀了,她不会遭受任何怀疑,还能顺利离开紫烟宫,岂不划算?

可是,她会有一瞬间的恶念,但一切都抵不过最后的底线。

谢以云有自己的原则。

她怕朱琰,怨朱琰,但她不恨朱琰,因为她自始至终知道,朱琰不值得让她费这么浓烈的情绪,他只是她的主子,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一旦自己越过这条线,即使将来有一天她出宫了,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深宫的阴影会一直伴随着她。

在谢以云设想的未来里,她会淡忘朱琰,把深宫这段辛苦的日子埋在记忆深处,或许在数十年后,她还可以把宫廷秘事当成故事说给子孙听,云淡风轻。

她不想让朱琰成为她良心的累赘。

犹豫转瞬即逝,谢以云抹掉脸上的汗水。

想清楚后,她为自己一瞬间的恶念感到后怕,不由眼角湿润。

她半跪下来,解下他的衣服,小心地揭开被血液黏住的布料,暗红的血液濡湿她的手掌,她忍住恶心,屏住呼吸,用力啜一口毒血,往一旁吐走。

每吐一口,她都要扶着墙干呕,但为了春猎,她从早上到现在都没怎么吃东西,所以她吐不出什么东西,倒是把自己逼得眼泪涟涟。

直到伤口能看见正常颜色的血液,她撕下自己中衣的袍角,仔细地缠绕包扎着。

朱琰其实并非完全没意识,只是动不了,感到自己伤口被清理,他恍惚之间睁开眼睛,就看到谢以云哭得小小的鼻尖红通通的,那双幼鹿一样的眼睛水汪汪的,明明呜咽着,这么害怕,还是坚持着为他包扎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