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普雷斯利小姐(第2/3页)

前者屡见不鲜,后者虽不常见,每年的报纸也时有刊登。

格蕾丝之前生活的东区,也有醉酒的男人,不敢把吝啬的雇主怎么样,反而回家殴打无辜的妻子。

如果说朗曼夫人被她的丈夫支配着,那么她得到遗产,就和她的丈夫得到遗产并无分别。

“而且邓肯少爷的未婚妻,就是朗曼家的女儿,他们一家现在正住在比格纳农场附近的乡村别墅里。”布雷恩先生已经开始摩拳擦掌了。

但约瑟夫对此不置一词,只是在临走前,叮嘱布雷恩先生要继续调查有关邓肯夫人的事。

实际上,格蕾丝也很好奇邓肯夫人的秘密。

比如她为什么会收留乔治亚娜,既然她知道乔治亚娜的真实身份,又为什么不送她回普雷斯利家。

而且在谋杀案发生之后,在知道死者是乔治亚娜的情况下,她也没有为治安队提供任何线索。

从时间上,邓肯夫人根本没有作案的机会,从动机上讲,乔治亚娜死了,她也无法从中获益。

格蕾丝去邓肯家的时候,邓肯夫人表现得那么伤心,既然她真的那么同情“可怜的乔治亚娜”,干嘛又不愿意帮助治安队早日缉拿真凶呢?

这时邓肯先生的怒吼声,出现在格蕾丝的脑海里。

“如果你认为我还有身为丈夫尊严,就别再提那个该死的名字!”

什么事情会让一个男人失去作为丈夫的尊严呢?

格蕾丝的眼神一下子变得飘忽……

妻子的背叛,那个名字,代表了邓肯夫人对邓肯先生的背叛!

一个男人知道自己妻子有一个比他们的大儿子还要大的私生女,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大发雷霆的了。

如果事实真的如同格蕾丝的猜测,那么邓肯先生为什么能容忍妻子收留那个私生女两年多?

对此,还没等格蕾丝想出个所以然来,第二天上午,公爵大人就吩咐乔治安排好了马车,送他和格蕾丝,一起去切姆斯福德。

“我们要去那家疯人院看看。”约瑟夫看出了自己这位新总管的疑惑,好心地解释了一句。

不过说实话,公爵大人自己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他让新总管做了许多额外的、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这都要怪乔治不够聪明。

公爵大人短暂地被羞愧感包围了一秒钟,然后就迅速地为自己找好了借口。

远在伊登庄园的乔治,忽然打了个喷嚏。

“哦,在过一阵子就要入冬了,也许我该换上冬天的制服了。”

无辜的乔治还不知道,他敬爱的主人,此时正在心里编排他呢。

格蕾丝坐在马车里,想得完全是另一回事。

她当然知道公爵大人是想去疯人院看看,切姆斯福德唯一和案子有关的就是那家疯人院。

可是……为什么呢?

按理说,死者的身份查出来了,疯人院也就发挥作用了。再多的,格蕾丝也想不到有什么可查的。

不过公爵大人觉得需要再查一查,格蕾丝自然就谨遵他的号令。

两人最后在下午两点之后,用过了午餐,才乘坐马车去了郊区的红枫叶疯人院。

英国人对事物的命名方式一直是个未解之谜,格蕾丝作为本土人士,也摸不着头脑。

毕竟红枫叶疯人院一棵枫树都没有、锡板里面也没有锡、晨访也不是清晨的拜访。(①)

一切就好像是有人把词典里的单词放进了一个罐子里,当有人想取名的时候,就随手从罐子里扯出来几个,管它是什么意思呢!

她百分之百确定,这家疯人院并无任何自然风光和田园诗意,可以匹配它的名字。

明明是郊区,一切在这里却毫无生趣。

疯人院的布局和济贫院差不多,约等于一个名字听起来不像是有罪犯的监狱。

整个院子是一个整齐的方形,四周是高耸地如同中世纪城堡似的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