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熟悉的眼神(第2/3页)

山羊谷有五条街,街道南北走向,吴中元是自西面来的,但他没有往别处去,直接去了最东面的那条街道,这条街上全是进行易换的人,上次他就是在这条街上遇到小狐狸和那个落魄狼人的。

这条街有三百多米长,从南到北走了半个小时,却没有看到那个名为高展的狼人,也没有遇到熟面孔,山羊谷是进行易换和消费的地方,你来我往,流动性比较大想遇到熟人并不容易。

从南走到北,又从北走到南,确定狼人不在此处,便往第二条街上寻找,第二条街上全是赌坊,一共有十几家,这时候赌博是不犯法的,都是开着门儿赌,也不用进去,自街上就能看到赌坊里的情景,狼人也不在这里。

第三条街是吃饭的地方,往复找过,也不见狼人高展的身影。

从早上到现在一直没吃饭,吴中元也有些饿了,自偏南的位置找了家饭馆儿坐下,换了点酒食,自角落里坐了。

店里坐的多是各处前来进行易换的人,中土三族偶尔也会过来易换一些必需品,此时店里一共有九桌客人,其中就有一桌牛族勇士,一共三个人,两男一女,都是年轻人,两个男的比他大不了几岁,也就二十五六,一个留着小胡子,一个白白净净没胡子,那女的年纪较小,当有十六七,由于背对他坐着,看不到正脸儿。

三族勇士外出公干穿的都是便服,但想要确定他们的身份也并不困难,一来口音在那儿,二来他们的兵器都随身带着,三族勇士所用的兵器虽然大同,却有小异,稍加留心就能看出来。

并不是所有吃饭的人都会高谈阔论,事实恰恰相反,出门在外的人在人多的地方很少会高声喧哗,吴中元倒是有心听其他食客说话,奈何他们说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西面还有两条街没去,最西面的那条街是客栈,狼人不可能去那儿,因为它穷困潦倒,没钱住店,但第四条街是花柳巷,狼人可能会去那儿,尽管可能性也不大,但比住店的可能性大。

就在他喝完酒,端起饭碗准备吃饭的时候,那个年轻的女勇士回头看了他一眼。

与对方视线进行了短暂的接触之后,吴中元发现这个女勇士有些眼熟,不过他可以肯定之前没见过此人,难道是跟他认识的某个人相像。

想到此处,便想做进一步的观察和比较,但那女勇士已经把头转了回去。

哪怕她转过头,吴中元仍然可以进行比较,灵气修为的提升可以全方位的提升人体机能,也包括记忆,他可以通过回忆进行比较。

最先进行比较的是姜南,得出的结果是不像。然后又比较了此前见过的几个牛族女勇士,好像也不像。

比较过后,没有发现这个年轻的女勇士跟谁相像,但先前那个女勇士回头看他的时候,他的确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吃过饭,吴中元端茶漱口准备走,就在这时门口走进来一个人,与人一同进来的还有浓烈的异味儿,就像狗淋了雨之后的腥臊气味。

待得看清来人样貌,吴中元大喜过望,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进来的竟然是狼人高展。

两年不见,高展穿的还是那身儿破褂子,只是更破了,两年之中它的修为也不见如何增长,虽能幻化人形尾巴却不曾隐去,仍然耷拉在屁股后面,手里抓的还是那把长刀,可能一直没卖出去就留作自用了,刀刃上有好几处崩口。

由于狼人身上的气味很难闻,进门之后屋里的食客大多皱起了眉头,那桌牛族勇士也不例外。

狼人貌似知道众人嫌弃它,表情有些不自在,硬着头皮走到柜台前,将手里的那把刀往柜上一放,“换坛酒。”

这时候金属是很值钱的,但酒水也很值钱,掌柜的嫌那把刀残破,便与之讨价还价,不过最终还是给了它一坛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