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共处一室(第3/4页)

王欣然大部分时间都在摆弄手机,其实她那手机也并不只是手机,应该是某种办公的小型设备,也不知道她都在干什么,不过有一点能够肯定,她不是在玩游戏。

见吴中元起床了,王欣然催促道,“快走啊。”

“去哪儿啊?”吴中元问道。

“你不要去图书馆吗?”王欣然说道。

“今天不去了。”吴中元说道。

“那干什么?”王欣然问道。

“休息。”吴中元重新躺倒,闭上了眼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事风格,有些人喜欢走一步看一步,而有些人则喜欢三思而后行,吴中元就属于后者,先思考,后行动,没想好之前绝不仓促上路,上路之后绝不瞻前顾后。

姚子勤留下的牛皮纸上清楚的写明了那处远古阵法所在的位置和进入方法,阵法位于水下,离这里也不是很远,但他不准备立刻过去,三枚灵石肯定不够,去了也是白去,还容易泄露行踪。再者,石碑上的文字说明一年之后他真的回去了,这也间接表明那处阵法完好无损,也没必要先过去检查一遍。

当务之急是寻找灵石,遵循的原则是先找容易的,所谓容易,就是年代不是非常久远的那些,如果这些足以启动阵法,也就没必要去啃硬骨头了。

那张写有藏文的羊皮是小巫师留下的原文,有了姚子勤后期翻译的译文,这张羊皮就没用了,但吴中元担心有所疏漏,又用平板电脑打乱顺序用翻译软件进行了翻译,确定姚子勤翻译无误,方才将羊皮扯碎割烂,投入马桶冲走。

王欣然虽然不知道吴中元冲走的是什么,却知道他肯定在销毁一些重要线索,“小家子气。”

吴中元也不吭声儿,回到床上拿出了那张牛皮纸,吴追出现在2013年,吴千山出现于1653年,这第三位勇士出现于1293年,那时候是元朝,皇帝是忽必烈。

根据小巫师描述,前往这个年代的勇士是个中年男子,名叫陆,出发时三十八岁,身高约等于现在的一米六,体重约有一百八十斤,是个不折不扣的矮胖子。

小巫师也知道他日后寻找这些人难度极大,所以尽可能详细的描述了他们的情况,吴陆生就了一副喜人的长相,眼睛和嘴巴很小,耳朵和鼻子很大,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辨识度比较高。

还有就是此人非常忠心,但性格暴躁,‘勇武过人,心智略逊,’这话的意思就是此人有勇无谋,这还是比较婉转的说法,逊在这里应该是不足的意思,也就是说此人很可能有点儿缺心眼儿。

此外,此人早年在与其他部落的战斗中受过伤,右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被砍掉了。

远古时期并非只有巫师才会练气,部落的勇士也会,只不过巫师练气侧重于使用法术,而勇士练气主要是为了提升战斗能力。

吴陆的灵气修为是淡蓝,远古时期的灵气修为由低到高共分为三等九阶,淡红,正红,深红为初等。淡蓝,正蓝,深蓝为中等。淡紫,正紫,深紫为高等,吴陆的修为属于第四阶。

此人在远古时期的兵器是双钺,钺跟后世的板斧有点类似,两大绝技分别是大力开山和横扫千军。

除了这些,还有很重要的一条线索,此人不喜欢女人,这倒不是说他喜欢男人,而是这家伙对传宗接代这种事情压根儿就没什么兴趣,他的两大爱好是‘嗜酒好斗’,说白了就是喜欢喝酒打架。

“幸亏没把他派到现代。”吴中元自言自语,既然是派出来找人,就应该派个聪明点儿的,吴陆明显不属此类,不过仔细一想也就了然了,这是一条不归路,有人肯来就不容易了,没什么挑选余地。

不过此人辨识度很高,想要寻找确认他的身份相对比较容易,当然了,前提是他在元朝做过一些比较有影响力的事情,并被记录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