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3/3页)

车在亮马桥附近的高档小区停了下来,文羚扶在方向盘上仰头看公寓楼的层数,之前跟着梁在野东跑西颠喝酒的时候听说过,这属于高档涉外地区,全是大二居大三居,他画十年稿子也买不起其中一间。

梁如琢一下车,被两声凶猛的狗吠惊了惊,一条浑身脏土的德牧就坐在不远处。

“快进去。”文羚拔了钥匙赶紧跑下来,把梁如琢往车里一推。

梁如琢是很意外的,这个可怜的小朋友总在保护他,挡酒也是,这次也是。如果文羚关切的目光出现在别人眼中,梁如琢会毫不迟疑地确定对方另有所图,或是不怀好意,但文羚不一样,他的眼睛很透亮,几乎一眼就能望见身体里白纸一样的心。

“别人家懒得治了,扔出来的吧。”梁如琢下了车,半靠在车门上垂眼看着它,本来以为是谁家的宠物没拴绳出来乱跑,仔细一看狗脖子上没挂牌,一身黑毛乱七八糟,半条后腿上都布满了溃烂的皮癣。

文羚蹲了下来,那大块头的德牧瘸着一条腿踉踉跄跄爬过来,呜咽着用头蹭他的手。

文羚去前排储物箱里拿了根火腿肠掰给它,回头问:“你不喜欢狗吗?”

梁如琢迟疑了几秒,手摸到了衣兜里的烟盒,但没有拿出来。

“喜欢。”他斟酌出这个答案。

文羚把剩下最后一截火腿肠塞进狗嘴里,笑了笑:“不喜欢就不喜欢嘛。野叔也不喜欢。”准确地说梁在野只是厌恶狗毛。

梁如琢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他难得为了讨一个小孩子开心去说一句违心的话,居然被直接拆穿了。

为什么不喜欢?因为寿命太短,十几年而已,短暂温暖过后,他再次孑然一身。

他怔了一会儿神,发现文羚正看着自己,于是揉了揉那小孩的软发。

仔细想想他的长相其实很容易激起男人的征服欲,也难怪梁在野那种薄情寡义的老色胚舍不得放手。

梁如琢垂眼凝视着文羚低头时露出的半截细白的脖子,企图理智分析自己现在略显激荡的心情来自何处——小时候老大非要得到的东西,他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