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消费(第2/2页)

至于衣着,更不在我考虑之列。在这方面,我是一个“利己主义者”。衣足以蔽体而已,何必追求豪华。一个人穿衣服,是给别人看的。如果一个人穿上十分豪华的衣服,打扮得珠光宝气,天天坐在穿衣镜前,自我欣赏,他(她)不是一个疯子,就是一个傻子。如果只是给别人去看,则观看者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标准,千差万别,你满足了这一帮人,必然开罪于另一帮人,决不能使人人都高兴,皆大欢喜。反不如我行我素,我就是这一身打扮,你爱看不看,反正我不能让你指挥我,我是个完全自由自主的人。

因此,我的衣服,多半是穿过十年八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多半属于博物馆中的货色。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以衣取人,自古已然,于今犹然。我到大店里去买东西,难免遭受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售货员的白眼。如果有保卫干部在场,他恐怕会对我多加小心,我会成为他的重点监视对象。好在我基本上不进豪华大商店,这种尴尬局面无从感受。

讲到穿衣服,听说要“赶潮”,就是要赶上时代潮流,每季每年都有流行型式或款式,我对这些都是完全的外行。我有我的老主意:以不变应万变。一身蓝色的卡其布中山装,春、夏、秋、冬,永不变化。所以我的开支项下,根本没有衣服这一项。你别说,我们那一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哲学”,有时对衣着型式也起作用。我曾在解放前的1946年在上海买过一件雨衣,至今仍然穿。有的专家说:“你这件雨衣的款式真时髦!”我听了以后,大惑不解。经专家指点,原来五十多年流行的款式经过了漫长的沧桑岁月,经过了不知道多少变化,现在又在螺旋式上升的规律的指导下,回到了五十年前的款式。我恭听之余,大为兴奋。我守株待兔,终于守到了。人类在衣着方面的一点小聪明,原来竟如此脆弱!

我在本文一开头就说,在消费方面我决不是一个典型的代表。看了我自己的叙述,一定会同意我这个说法的。但是,人类社会极其复杂,芸芸众生,有一箪食一瓢饮者;也有食前方丈,一掷千金者。绫罗绸缎、皮尔·卡丹,燕窝鱼翅、生猛海鲜,这样的人当然也会有的。如果全社会都是我这一号的人,则所有的大百货公司都会关张的,那岂不太可怕了吗?所以,我并不提倡大家以我为师,我不敢这样狂妄。不过,话又说了回来,我仍然认为:吃饭穿衣是为了活着,但是活着决不是为了吃饭穿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