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爆炸(第2/2页)

“哎,真是麻烦。”子良有气无力的叨咕着。

的确很麻烦,其实按照子良这个懒趴趴的性格,他才不会闲着没事来抢银行呢,但是又没办法,毕竟如果想引起警方的注意,抢银行无疑是最快的办法。

而他做这些,就是想进入“阿卡姆疯人院”。

当然了,“阿卡姆疯人院”可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因为如果只是一些很普通的抢银行,比如端着把枪套个丝袜,冲着人群大呼小叫的这种,很遗憾,在淳朴的哥谭城里,你只能算是最低级的罪犯,差不多相当于在别的城市里放学路上抢小学生零花钱的那个层次,而警方也最多就是将你关进警局就好了,人家都懒着理你。

而你要是长着一身肌肉块,搬着一把飞机上卸下来的加特林,对着人群无脑扫射……那么也很遗憾,虽然你算是个真正意义上得罪犯了,但是哥谭城里有个叫“黑门监狱”的地方,警方逮到你后,十有八九是把你送到那里面,顺便给你个终身监禁。

所以,想要进入“阿卡姆疯人院”,你得具备一些特征,比如最典型的,你不能表现的像个莽撞的粗汉,你得表现得温和,纤细,知书达理,同时还得像是个精神有问题的家伙,就比如,你得经常跟警方做做交易,玩玩游戏,耍一耍他们,最重要的时不时突然来一串歇斯底里的狂笑声。在这些前提下,再来一场大爆炸,警方们才会对号入座,将你认定为一个有资格进入阿卡姆疯人院的人。

哦,对了,说起大爆炸,子良的那个手提包里装的真的是个炸弹,这是他昨天晚上向法尔科内先生要来的,毕竟弄了这么多,要是最后什么都没发生,那就有点太掉面子了。

但是子良也没有将那炸弹的引爆时间设置的刚刚好,而是给了那些警察足够的撤离时间,因为要是真的一下子炸死20来个人,那自己有很大几率在被送往阿卡姆疯人院的路上就被某个警察“不小心”弄死了,要知道,这里可是哥谭,别以为警察都是奉公执法的人,他们和罪犯之间的区别其实就差了个警徽而已。

“哎,做了这么多,现在只要开慢点,等着被抓住就好了吧……”子良叨咕着。

话音未落。

“轰!”的一声巨响。

后方不远处的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爆炸,整个银行燃起了熊熊火焰,街边的汽车一同响起了警报声,街道的人群一下子沸腾了。

在这一片混乱中,子良慢慢悠悠的开着救护车,很遵守交通规则的停在了红灯前,他点上一根烟,抽了一口……

“21号死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