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很久以前(第2/3页)

最后,每个来“探望”唐蘅的人,都从李月驰的店里买了一堆牛肉干,当月营业额直接翻倍。

唐蘅把下巴支在李月驰肩膀上,笑眯眯地问:“学长,我厉不厉害?”

李月驰有些无奈,又很温柔地说:“嗯,厉害。”

周末的时候,李月驰带唐蘅回到半溪村。

他母亲尚不知晓两人的关系,李月驰只告诉她,自己和唐蘅是很好很好的朋友。每次回去之前唐蘅都会收很多快递,然后一股脑带到村里。李月驰家渐渐有了变化,起初是换上新的灯,房间比以前明亮得多,也显得宽敞了。后来又换了新的水管,新的电器,新的家具。再后来,唐蘅和李月驰的弟弟说了话。

李月驰的弟弟叫李月鹏,长相和李月驰七分相似,不过稍胖一些,显得有点憨气。唐蘅对他说:“我是你哥的朋友。”他迟缓地打量唐蘅,仿佛在回忆什么。半晌,李月鹏用贵州话含糊地说:“你是手机的人。”

唐蘅没听懂,问他:“什么手机?”

“我哥的……手机。”

“你在你哥的手机里见过我?”

李月鹏呆了片刻,点点头。

唐蘅把这事告诉李月驰。李月驰没说什么。唐蘅再三追问,李月驰没办法,只好把那只旧手机递给唐蘅。没错,就是六年前唐蘅送给李月驰的三星。他发给李月驰的短信都好好地躺在收件箱里,点开来看,总是很长很长一段,唐蘅有些恍惚地说:“我那会儿话真多。”

李月驰轻声接上后半句:“为了省话费。”

唐蘅点开手机相册的时候,指尖是轻颤的。

映入眼帘的第一张照片拍摄于2012年4月23号,是他拖着箱子的背影。唐蘅想了想,大概是他从北京飞回武汉,李月驰去天河机场接他时拍的。

往后翻,照片的时间越来越早,却无一例外都是他,或与他有关。他睡着的时候,他低头吃热干面的时候,他翘着脚倚在床上看书的时候,他的吉他,他的藏蓝色大衣,他的一撮橙红的发尾。

唐蘅揉了揉鼻子,把手机还给李月驰,问他:“现在要拍吗?”

李月驰笑道:“我们去个地方。”

唐蘅坐在后座,伸手搂紧他的腰,摩托车“嗡”地启动,山风划过耳廓,唐蘅把脸贴在李月驰的后背上。

隔着薄薄的t恤,他能触到李月驰紧绷的肌肉和硬邦邦的骨骼。李月驰还是瘦,唐蘅暗自下定决心,以后把他喂胖一点。

摩托车绕过几道弯,山路曲折,风里都是盛夏所特有的,清新的植物味道。

李月驰把唐蘅带到一座小山坡。溪水淙淙流淌,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落在水面上,波纹都变得亮晶晶的。两人找了一块石头,坐着,肩膀和肩膀抵在一起。四周非常安静,唯有风吹林叶,发出细微的声响。

唐蘅脑袋一歪,没骨头似的靠着李月驰,问他:“你经常来这?”

“高中的时候来这背书。”

“一个人?”

“不然呢?”

唐蘅满意道:“很好。”

李月驰笑了笑,虚虚环住唐蘅的腰。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就这样相对无言地坐了一会儿,李月驰忽然问唐蘅:“你怎么不穿那个牌子了?”

“哪个?”

“你很喜欢的那个,这里,”李月驰点点他的胸口,“有一颗红色的心。”

“川久保玲。”

“嗯。”

“以前年轻嘛,而且上班之后总是穿正装。”

“不上班的时候可以穿啊。”

“一件t恤几千块,”唐蘅摇头道,“没必要。”

的确,一方面的原因是唐蘅自己已经过了穿潮牌的年纪,而且他又当老师,若是在课堂上和学生撞衫,就太尴尬了。然而另一方面的原因他没有告诉李月驰,那就是在他们分开的六年里,每当他无意撞见那颗红色爱心的logo,总会想起他们初遇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