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丝为什么要杀人(第3/3页)

身份同样是米莉亚姆微妙的隔离感所在。米莉亚姆是北非人,但是她不愿意和孩子说阿拉伯语,聘用保姆的时候也暗下决心,不想聘用同一种族的人,原因是“担心自己和保姆之间会有一种不成文的默契和亲密感”。——一个表面上已经融为一体的社会所隐藏的更为细小却无处不在的分裂,只通过这么一个念头轻轻松松地道了出来,这的确是年轻的蕾拉的功力。

于是我们毫不怀疑,杀人必然成为事件解决的唯一出口。就像我们在十九世纪现实主义作品中,必然要通过死亡——杀人或自杀——来达到戏剧的高潮。所以我们接下去的问题是:西方社会从十九世纪不就已经将平等、自由、博爱的价值观深植于每一个受教育者的内心,用以取代忍受、顺从和宽恕的宗教价值了吗?为什么,和十九世纪的所有现实主义小说预言的一样,人与人之间突破某种关系的唯一解决方案还是暴力?看上去,社会竟然与当初法国大革命设立的理想,亦即创造一个能够容纳所有不同存在的社会的理想似乎越来越远?如果我们把路易丝和包法利夫人放在一起,我们会惊讶地发现,过去了一个半世纪的时间,路易丝与爱玛之间的差别只在于,因为没有像爱玛一样,有过无忧无虑在修道院里滋养自己的资产阶级梦想的机会,路易丝从陷入绝境到果断杀人的过程更短。路易丝来到保罗和米莉亚姆的家,她按照根深蒂固的资产阶级家庭的生活方式来改变保罗的家庭。但是她还算清楚,这种生活方式的旁观者与这种生活方式的拥有者之间的界限。界限是通过路易丝出走的女儿斯蒂芬妮的嘴巴道出来的:“漂亮的、看上去很有权势的女人打走廊上过,在孩子们的脸颊上留下口红印。男人们不喜欢在客厅里等得太久……他们愚蠢地微笑着,跺着脚。他们催促妻子,接着帮她们穿上大衣。……有时,斯蒂芬妮非常恨他们(孩子)。她厌恶他们捶打路易丝的方式,还有他们如同小暴君般对她颐指气使的样子。”路易丝本人懵然无知。直到她开始暗暗地尝试跨越自己与雇主家庭之间的界限,悲剧才悄然拉开了帷幕。

《温柔之歌》里的所有场景和人物都是我们身边的人。但小说永远需要小说家的本领才能完成自身生命的蜕变。蕾拉的天赋,似乎就在于将这个社会事件转化为虚构的情节时,能够赋予人物、情节这些十九世纪流行的小说因素以层次,以及借助并不复杂的叙事手段,撑住了一个不小的文学空间。虽然迄今为止只出版过两部小说,蕾拉却很是懂得波德莱尔所谓的不进行“道德指控”——我们不怀疑道德指控是所有社会小说一个很难避开的陷阱——的文学要求。波德莱尔说:“真正的艺术作品无须指控,作品的逻辑只在于伦理的所有假设,应该由读者从结论中得到结论。”

所以,我们所有针对社会的“道德指控”也应该到此为止了吧。说一千道一万,路易丝为什么要杀人,这还是一个应该交给读者的问题。

袁筱一

2017年3月


(1)雅克·朗西埃(JacquesRancière,1940— ):法国哲学家,巴黎第八大学哲学荣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