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3页)

连琵琶都没带,桃儿一提裙摆,匆匆走下楼去。

那丫头拦都拦不住,只能看着人一溜烟跑了。听着屋里渐渐低下来的声响,她把身子缩了缩,藏在了阴影里,连大气都不敢喘。

屋里,却是另一番景象。三人围坐桌边,却滴酒未沾,原本侍立在侧的小厮则取了茶水,一把擦去了脸上胎记,随后转到了屏风后,换起了衣衫。

没花多长时间,当他再转出来时,已经换上了衣裙,样式跟刚才捧琵琶的小丫头差不了多少,因着有些黑,又眉粗牙龅,更显丑陋。

孙二郎哪见过伏波这样打扮,吓得说话声都停了一拍,好在有另外两人帮衬,倒是没让屋里安静下来。

伏波也没管这三人,取过造就备好的食盒,低声道:“若是一个时辰后我还没回来,你们就先撤。”

“头……”

林猛刚说出一个字,就被伏波按了回去:“放心,我一个人也能走脱。”

说完,也不等他们反应,伏波把那食盒往背上一捆,翻窗跃了出去。这里可是二楼,并不算低,然而那身影就似狸猫一般,悄无声息落了地,稍稍判断了一下方位,她就提着食盒低头走开了。

孙二郎这时才喘了口气,同林猛、李来交换了个眼色,又像模像样的演了起来。

此时已经是凌晨了,天早已黑透,楼里客人也大多歇下了,亮灯的窗户都没多少。伏波走的并不快,但是缩头缩肩,看起来不怎么起眼,又有一大半路是走在院子里的,连个正眼瞧她的人都没有。就这么一路到了梅香楼,她飞快打量了左右,身形一闪,躲在了楼后。

因是招待贵客的,梅香楼的房间比其他楼要大不少。不但有供主人玩乐的雅阁,还有护卫们待的耳室。稍稍分辨了一下方位,伏波把食盒系在了背上,用手扣住了木制的墙壁,悄然往上爬去。

经过数月锻炼,她的气力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而这种古典的木制建筑物,有着数不清的雕花和装饰,非常便于攀爬。只花了几分钟,她就爬上了三楼。像万铨这种大主顾,在青楼是有包间的,只要来了就不会换地方,因而也十分好找。贴着窗户静静听了片刻,伏波挑开了窗子,一翻身钻进了屋中。

这卧房是个套间,两边屋子大小相似,中间只隔着个小小的回廊,有屏风遮挡,可供主人和客人比邻而居,很是方便“交流”。此刻两位贵客都已经睡熟了,屋里黑灯瞎火,只剩浓浓的酒臭和腥膻。

蹲在角落,仔细听了几分钟屋中动静。伏波这才取下了食盒,一掀裙摆,把一条长布系在身前,又取了提前准备的手套带上,随后轻轻打开了盒盖。那盒子里摆着一颗野狗的头颅,砍下的时间不长,断颈处还有些未干的血迹。再掀一层则是只公鸡,嘴牢牢缠着,翅膀和腿也绑结实了,就算搁在食盒里也发不出半点动静。

伏波一手领着狗头,一手提着公鸡,悄无声息走到了大床边。探头看去,床上那胖子正面朝里瘫睡着,怀里还有个女子,头发披散,也睡得昏沉。酒和色是最助眠的东西,此刻恐怕打雷也吵不醒二人。

伏波手一抬,把那狗头摆在了胖子的枕边,随后抽出腰刀,在公鸡颈子上一划,鸡血顿时溅在了那狗头上,稀里哗啦喷了一地。

血流了大半,伏波才取出了一条绳,捆在了鸡头上,走到了两屋交接的过道处,把那半死不活的鸡挂在了梁上。鸡颈半断,血流不止,顺着抽搐的翅尖滴落,积了一滩。伏波用戴着手套的手沾了些血,在房间的粉墙上写了起来,很快,一行血淋淋的字迹落在了墙面上。

“害我兄弟者,鸡犬不留!”

这是死亡威胁,配上死鸡死狗和满屋的鲜血,足够震慑人心。死其实并不可怕,能让你随时随地在睡梦中丧命,才最让人胆寒。因而黑帮最喜欢用这招,就如《教父》里血淋淋的马头,或是装在快递箱里的断手。威胁不是越残酷越有效,相反,平静中的疯狂,才最让人胆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