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爱情契约

因为王振华现在的这个化工厂,固定资产再加流动资产加到一起的价值最低也在三百万左右,女友没过门先要家产,这种他以前听都没听说过的事情,让王振华进退两难。

看他这样,马晓华不屑地道:“你别那么大惊小怪好不好,咱们交往这么长时间,我家的经济条件你又不是不知道,虽然不如你的工厂值钱,但我也不是一个穷人家。就是没有你的钱,我自己也能让咱们一家四口过上不愁吃穿的好日子。”

看到王振华还在犹豫,马晓华接着道:“我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里有个安全感,我知道你是个好男人,我可不想你将来有一天把我抛弃。再说了,你的工厂就算划到了我的名下,但是咱俩成了夫妻,都变成了一家人,那还分什么你我呀!”

王振华听到“一家人”三个字,马上就释然了,于是按照马小华的口述,亲笔写了一个“爱情契约”。

其余的条款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第一,王振华自愿在婚前把自己的产业赠与马晓华;第二,婚后的共同财产为马晓华所有;第三,马晓华父母的遗产王振华自愿放弃继承;第四,若王振华离开马晓华,不带走任何财产。

两个人在这份协议书上签字画押之后,第二天两个人又到公证处对于这份协议做了公证。一切办妥之后,马晓华这才高高兴兴的挽着王振华去了民政局,两个人领取了烫金的结婚证。

让王振华没有想到的事,这一纸爱情契约不久就将他拖入了噩梦。

蜜月过后,王振华提出把儿子小强从母亲那里接回来,结果被马晓华当场拒绝。不但如此,结婚后的马晓华,一改以前对小强的关心和爱护,不禁对小强的学习和生活不闻不问,而且总找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不让小强回到王振华的身边。

王振华对马晓华这样的变化很不理解,就问马晓华是怎么回事。

马晓华解释道:“之所以现在不想要小强回家,是因为我现在有了身孕,你让小强先跟婆婆住一段时间,等我生了孩子,我再亲自去把小强接回来,让我好好的做一回两个孩子的母亲。”

听到妻子有了身孕的消息,王振华马上改怒为喜,他先回去跟自己的老母亲说明了情况,老太太也非常高兴,还劝他:“既然这样,那就让晓华好好的养胎,争取早日再给我添一个大胖孙子。至于小强,你们不用担心,他现在已经好多了,跟我在一起,我也有个伴儿。”

于是,王振华开始把所有的浓情蜜意都倾注到马晓华身上,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九三年的六月份,马晓华生了一个儿子。再次做爸爸的王振华欢喜雀跃,把妻子和孩子接回家之后,他却发现马晓华非常不愿意让他碰自己的儿子。

刚开始王振华以为马晓华是护犊心切,可是接下来的事,就让他非常恼火了。

在孩子满月之后,马晓华给自己的儿子写的人名“文浩”,她对王振华道:“反正你们老王家已经有了传宗接代的小强,那这个儿子就跟我一个姓吧。”

听到这话,王振华一下就不乐意了,他问那句话:“凭什么我们老王家的种,要跟你一个姓啊?”

于是两个人第一次吵了起来。

冷战了两天之后,王振华考虑再三,决定先不管孩子的姓氏问题,等孩子出了哺乳期再说,现在当务之急,他认为还是先把小强先接回来,这样两个兄弟从小在一起,也能培养出深厚的感情。

不料,这个要求再一次被马晓华断然否决了,她就一个借口:自己在哺乳期,小强也不小了,在她哺乳的时候被小强看了不方便。

这段期间,马晓华非常抗拒不让王振华抱自己的孩子,现在又拒绝小强的回归,王振华终于按捺不住自己心头的怒气,又跟她吵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