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第2/10页)

韩飞此刻就在等待一只头蛹刚刚破壳的虫诞生,但破案时间过于紧急,他决定提前为虫脱壳。韩飞把虫蛹放入装有保温盒的容器中,拿出标本钩轻轻地戳穿外壳,里面很快便露出一头成蝇,通体为淡白色,双翅微微卷曲,时刻有起飞的迹象。

韩飞见状,立马拿出昆虫针刺穿其胸腔,并将之死死固定住。他又将一旁的生物显微镜挪到面前,调整好焦距后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观察了好一阵子,从柜子里找出一本书,书名是《蝇类百科大全》,一边翻书一边锁定蝇类。

过了十几分钟,韩飞总算在自己带来的工具书中找到了一种最特别的蝇症异蚤蝇,属于蚤蝇科的一种。蚤蝇科绝大多数是小型尸虫,成虫的长度能达到0.75~8.0cm,为暗黑色、灰褐色或者淡黄色。头部略小,着生位置低于胸部,侧面类似骆驼背。触角有3节,端节大,位于背部末尾。后腿发达,翅膀透明,尾部能喷出强硫酸。

蝇症异蚤蝇常年出没在公共场所或者深山野林之中,喜欢食腐败物质,几乎任何腐物都能食之。诸如腐烂植物、强行捕食同类、异样寄生在人体或动物表面,携带蝇蛆病毒,会引发人类心脏衰竭。

这类虫子的产蛹期为6小时左右,幼龄期3小时。以此为推断依据,能够推算出受害人的死亡时间是9月30日晚上8点30分。而案发地点极有可能是在公共厕所,此案属于典型的移尸案件。

随后,韩飞立马跑去公安局找当时的刑警队队长邓凯。邓凯听罢,根本不太相信,认为韩飞是在胡扯,嘲笑韩飞靠一只小小的虫子破案,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倘若真能如此,还要刑警干啥?

韩飞认为自己的职业受到了侮辱,二人险些动手打起来。后来,还是局长下令,邓凯无条件配合韩飞展开搜寻工作。邓凯派遣大量警员在附近公厕搜索,一大批人接连找了三天都毫无所获。

邓凯再次对韩飞产生质疑,向局长申请换一个法医来配合搜证行动,结果自然遭到拒绝。

次日清晨,韩飞约见邓凯吃早餐,说是要商讨人体蜈蚣案的案情。

韩飞坐在邓凯对面,边吃着包子边说:“我在刑侦这块没你专业,可能走入了误区。”

邓凯也不是小气之人,喝着冰豆浆,也主动提出自己的看法:“站在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凶手无疑是在炫耀一种能力,把一具尸体用最具艺术感的方式呈现出来,而且咱们还未必能抓到这家伙,赤裸裸地炫耀力量!”

韩飞很认可地点点头,接茬儿道:“不错,从凶手那精湛的刀工来看,确实是在刻意炫耀,而且作案手法干净,丝毫不拖泥带水,绝对是一个解剖高手所为。我仔细研究过那刀法,简直太神了,人体蜈蚣快赶上法医中心那几具尸体标本了。”

邓凯吃完最后一个包子,憨笑道:“韩法医,你之前推测凶手是法医,可有依据?”

韩飞沉思了大概一分钟,才叹道:“肯定没错!邓队长,你有所不知,因为死者身上的刀口,深浅和长度完全一致,一般人根本办不到!除开法医和外科手术专家之外,一时间我还真没怀疑对象。”

邓凯对于韩飞的回答深感吃惊,抽出一张纸巾擦掉嘴上的油渍。他仔细一想后,大声惊呼道:“等会儿,如果真是专业法医故意雕尸犯罪,那咱们还能抓到凶手?会不会连半点犯罪痕迹都查不到?”

韩飞先是点点头,又摇摇头说:“并不全对,任何犯罪手法均存在漏洞,需要我们细心挖掘微小线索。其实,法医也分多种类别,凶手显然精通解剖学,对人体骨骼与肌肉分部布区域很清楚,而我专修痕迹鉴定和法医昆虫学,与凶手的不属于相同类型。”

邓凯一脸疑惑之色,直入主题:“韩兄弟,你给句准话,能抓到凶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