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第3/5页)

但表皮薄而柔韧,底部还有一点点的脆,和着牛肉大葱一起,是她非常喜欢的早餐了。

肉粥也是牛肉沫做的,里面还放了些撕碎的小青菜。米粒颗颗分明,粥面上还有一层粥膏,配合煎饺一起,那绝对是最佳的味觉享受。

至于鹰式的早餐,熏肉的味道廖清欢很喜欢,不同于国内的熏肉,它这种有非常香的香料味,空口吃都非常不错。

廖清欢拿一片面包,把切成薄块的熏肉放在面包片上,再放上简单还有炸蘑菇,包上另一块面包片,一起送到嘴里。

面包片咬下去的时候口感很脆,咬下去的同时有非常明显的颗粒感,没味道的白面包,是炸过才有这样的口感。

这一口能尝到多种味道,配合窗外碧蓝的天空,让廖清欢有点舒服的眯了眯眼睛。

早餐被她吃得干干净净,和百灵一起出去走走的时候,她还摸着肚子和人说。

“吃太多了,午餐可能吃不下。”

“那太可惜了,我们的安德鲁大厨准备中午做大餐。”

百灵拿过来一顶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见廖清欢没有帽子,又吩咐佣人去拿一顶过来。

接过佣人拿过来的褐色宽檐帽,同她的裙子色系一样,非常的搭配。

百灵把自己帽子的系带系好,又伸手帮着廖清欢系好带子,接着提起裙子,优雅的邀请她出门。

“走吧,亲爱的小孕妇,我们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外面的太阳不大,但很暖和,用百灵的话说,就是难得一见的好天气,这样的天气一定要出门走走。

草坪上还有点湿漉漉的,他们都穿了皮鞋,很好的保护了他们的脚。

后面的林碗他们还在迷宫里,并且看情况好像是出不来了,没准需要别人去解救他们。

对于这样的情况廖清欢毫无同情心,一群小老头玩脱了吧!

“华夏男人真可爱,就像我的丈夫,这个迷宫是他提议做的。”

百灵听着迷宫里此起彼伏的吵闹声,语气戏谑,给廖清欢说起迷宫的由来。

“许勺弄的?”

廖清欢还有点惊讶,但想想许勺从小就古灵精怪的,在自家的庄园里弄一个这个还挺正常。

“当然,但他只和孩子玩过三次,再也不玩了,这处迷宫就在庄园里放了这么多年,隔一段时间还得让园丁修建,为此我们每个月都需要向园丁多支出十鹰磅的工资。”

她的中文不是很好,说得慢,发音也没有很准,但内容廖清欢全听懂了。

十鹰镑约等于国内一百七十元了,修剪迷宫还真是一份高工资。当然,这高工资只是她认为,他听许勺说过,这边的佣人一个月能有几十块鹰镑,相当于国内小一千多块了。

“但这十鹰磅能买回每次站在阳台上看到迷宫的好心情。”

廖清欢轻声说道。

她当然知道百灵不是觉得十鹰磅多,只是随口闲聊聊起来。

俩人顺着路慢慢的往外走,看到艾斯的时候百灵叫了一声。

“Ansel,你在这里做什么,看弟弟妹妹玩球吗?为什么不加入他们,我记得你踢球非常厉害。”

廖清欢看向艾斯,少年穿着单薄,不怕冷一样,端着茶杯慢慢的喝茶。听到百灵说的话也只是淡定的转过头,对廖清欢点了下头,便又移开了视线,压根就没有回答百灵问话的意思。

百灵表情依然带笑,并不在意侄子的态度,她只是侧头和廖清欢说话。

“我这个侄子或许耳朵不大好使,但由于他非常有威严,像极了我那位过世的父亲,所以我会原谅他这种没礼貌的行为。可怜的孩子,明明他的家庭医生是非常优秀的豪斯医生,居然没检查出他这种小毛病。”

这么损的话听得廖清欢直乐,她发誓,艾斯的眉毛好像在跳,像是听懂了百灵的说的话。